早上住在附近的法友送水果來供佛,提到擔任公職的同修,看到官場上爭名逐利的醜態;也慶幸自己是佛弟子,能看淡這一切,不惹是非。
《法華經》云,眾生以五欲財利故而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受三惡道苦。[1]「五欲」約五根對五塵就是「色、聲、香、味、觸」,平常講是「財、色、名、食、睡」,實際上也不出五塵境界。
眾生一天到晚就是追求五欲,可以看到世間人為了名利、貪著追求世間的享受,卻造了許多惡業,其罪業將來還墮落在三惡道裡面受苦。
《法華經》又云,勿貪「麁弊」的色聲香味觸,[2]因為貪著這個世間五塵境界是很粗糙、很敝劣、很不好,沒有什麼好貪著的。一切如幻如化,是不實在的,一下子就沒了,如《金剛經》所云:「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若不明白還貪染愛著,此煩惱決定會造業,造業必定輪迴生死無法出苦。
所有引發我們貪嗔痴世間輪迴中的一切,其實都是我們的業力所致,各類眾生有其相應習性。例如鳥類見蟲子、猛獸生食血肉,以為好吃,但我們卻覺得污穢不淨。公蟑螂見母蟑螂覺得性感,但我們看到蟑螂是不一樣的。世間的殺、盜、淫、妄、酒都是如此,一切唯心。
《楞嚴經》云:「循業發(妄)現,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切虛妄不實,「識性虛妄,猶如空花。」眾生對於世間的財色名食睡起的貪心,對怨敵起的嗔心,都是虛妄的鏡花水月,徒增生死大苦!
《維摩詰經》云「樂離五欲,以法樂為樂」,[3]魔宮天女受維摩詰大士啟發,即能「不復樂五欲樂」。[4]還在三界生死的我們,要善觀五欲之患。
[1] 《妙法蓮華經》卷2〈3 譬喻品〉:「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畜生、餓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3a19-25)
[2] 《妙法蓮華經》卷2〈3 譬喻品〉:「汝等莫得樂住三界火宅,勿貪麁弊色聲香味觸也。若貪著生愛,則為所燒。」(CBETA 2024.R2, T09, no. 262, p. 13b10-12)
[3] 《維摩詰所說經》卷1〈4 菩薩品〉:「天女即問:『何謂法樂?』答言:『樂常信佛,樂欲聽法,樂供養眾,樂離五欲;樂觀五陰如怨賊,樂觀四大如毒蛇,樂觀內入如空聚;樂隨護道意,樂饒益眾生,樂敬養師;樂廣行施,樂堅持戒,樂忍辱柔和,樂勤集善根,樂禪定不亂,樂離垢明慧;樂廣菩提心,樂降伏眾魔,樂斷諸煩惱,樂淨佛國土,樂成就相好故,修諸功德;樂嚴道場;樂聞深法不畏;樂三脫門,不樂非時;樂近同學,樂於非同學中,心無恚礙;樂將護惡知識,樂親近善知識;樂心喜清淨,樂修無量道品之法。是為菩薩法樂。』」(CBETA 2024.R2, T14, no. 475, p. 543a29-b12)
[4] 《維摩詰所說經》卷1〈4 菩薩品〉:「諸女言:『以我等與此居士,有法樂我等甚樂,不復樂五欲樂也。」(CBETA 2024.R2, T14, no. 475, p. 543b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