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分食


   在《金剛經演古》中,解釋「托缽乞食」為:「佛凡所得食,分為四分:一、與同梵行者,二、施貧病乞人,三、施水陸眾生,四、自食。」

  佛制托缽得到的飲食要分做四份,實際上所有出家眾托缽得到的飲食,都要分做四份,此說法出在《寶雲經》第六卷中:

  第一、與同梵行者:指同修清淨梵行的出家人,因為僧團鐘,有些當執事者,或者是身體貧弱生病無法外出托缽,就要從去托缽的人拿回的飲食,分一份給他們吃。所以第一要分一份給同樣修行,但無法去托缽的人有得飲食。

  第二、施貧病乞人:此是指窮苦貧病的一般人(不是指出家人),貧病乞者若沒得吃,也要分一份給他。

  第三、施水陸眾生:在《寶雲經》指施鬼神,就是平常早午出食,給大鵬金翅鳥、曠野鬼神眾、羅剎鬼子母,施鬼神份量不在多,主要靠神咒之力。

  第四、自食:即自己飲食。

 

  由這樣的分食規定,可以看出佛陀的慈悲是遍及一切眾生!不但關照到同修梵行者,也照顧需要幫助的貧病乞人,還有鬼神等眾。並且是將托缽得到的福德分給眾生,植福造福,也不做超過能力之事。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故應平等與尊重;雖然形體有殊,但未來終將成就佛道。所謂的「大悲心起」,必定是落於空性見上,相信緣起與無常之正見,發起真正的菩提心,欲令一切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