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梵名Suvarnaprabhāsottama-sūtra,最初漢譯為北涼玄始年間(412-427),為中天竺沙門曇無讖三藏法師所翻譯,共有四卷十八品。本經受到漢地佛教徒的信仰及傳承,特別是「護國」與「懺悔」的兩大精神。乃至於西域諸國對四天王之崇拜,以及漢傳佛教《金光明懺法》、『齋天』之流行、民眾的四天王信仰等等,皆可謂之為基於《金光明經》信仰而衍生的產物。
本經之〈序品〉敘大體,如來遊於無量甚深法性;〈壽量品〉言極果冥深,能起大用;〈懺悔品〉勸菩薩若欲修學,當懺悔滅惡;〈讚歎品〉生善;〈空品〉導成,行者當觀空性真理,以契入實相正道。〈四天王品〉至〈散脂鬼神品〉為誓願流通,說明請者功德。〈正論品〉及〈善集品〉,言說者之功德。〈鬼神品〉至〈流水長者子品〉,說聽者功德。〈捨身品〉明行者之功德。上述前十七品利益出現於世,皆因如來大體、大智、大用金光明力,因此有〈讚佛品〉說明宣講本經力亦是人功德之讚揚〈囑累品〉說明流通利益,及殷勤付囑需擁護受其宣講《金光明經》者。
《金光明經》在天台宗的實踐有重要地位,此經不但涉及宋代天台宗內部的論爭,同時也甚能突顯天台宗懺儀的特色。本經的主軸為懺悔及護國,其中懺悔思想尤其突出,曇無讖所譯的《金光明經.序品》即說出該經的宗旨,〈懺悔品〉更明確敘述金光明懺悔法,記敘信相菩薩于夢中所聞懺悔揭文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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