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日 星期三

慈舟大師 《金剛經中道了義疏》整理與筆記(二十四)詳譯經文: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上分教人離佛色相,此分教人離佛法相。

又、上分離人,此分離法。

初四句遮凡情,次四句釋凡情,次四句明正義,末段問答顯信。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若執著所說文字法相,如執指為月,即為謗佛法也。故曰:依文解義,三世佛冤。

慧命須菩提者,續佛慧命,傳佛慧命之嘉號也。

彼非眾生,非不眾生者,是菩薩故。

眾生眾生者,雙牒上文也。

如來說非眾生者,非凡夫也。是名眾生者,雖是菩薩,而未成佛故。此菩薩已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必信佛法三諦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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