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上分教人離佛色相,此分教人離佛法相。
又、上分離人,此分離法。
初四句遮凡情,次四句釋凡情,次四句明正義,末段問答顯信。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若執著所說文字法相,如執指為月,即為謗佛法也。故曰:「依文解義,三世佛冤。」
「慧命須菩提」者,續佛慧命,傳佛慧命之嘉號也。
「彼非眾生,非不眾生」者,是菩薩故。
「眾生眾生」者,雙牒上文也。
「如來說非眾生」者,非凡夫也。「是名眾生」者,雖是菩薩,而未成佛故。此菩薩已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必信佛法三諦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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