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

慈舟大師 《金剛經中道了義疏》整理與筆記(二)懸敘概要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中道了義疏

 

 字字句句,疏歸中道了義,非二邊不了義,故立此疏題。將釋此經,依賢首五教,且分為二: 

初、懸敘概要;次、正釋經義。 

今初分六:(一)教起因緣。(二)諸藏所攝。(三)教義分齊。(四)教所被機。(五)能詮教體。(六)所詮宗趣。

 

今一、教起因緣 

又分為二:
1、總為一事因緣,即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令離苦得樂故。
2、別為種種機緣;此又分二:先、概論我佛一代時教;分五: 

(1)小教:如來為誘淺機,設權說二乘法;方便也,化城也,羊、鹿車也。唯說六識,斷三界見思,出分段生死,證四果。 

(2)始教:始教中二,即空始教相始教
空始教者:性宗般若、三論演空理,為大乘初門,故名空始教。
相始教者:相宗分諸法,立五姓;未說一切皆悉成佛一乘法故;未盡大乘義諦故,故名相始教。

說五位百法,轉八識證四智,立四重二諦,證二智,斷二障。然謂真如無知凝然,不作諸法,唯為諸法所依;雖與諸法不離,而非不二(不即)。但不為諸法,未顯 緣起義,事理未融故。分五姓機類,定姓不能成佛。雖較小乘高,然對真如隨緣悉皆成佛之終、頓、圓教,仍劣。 

(3)終教:相性不二,森羅萬象之諸法,皆為真如隨緣之法相。終教不說真如凝然不作諸法,謂真如隨緣不守自性,如水隨器而成其形,真如隨緣而成諸法之相;然萬法之體,皆具真如性德,故謂不變真如。故真如有隨緣不變二義:自隨緣說,目真如即萬法;由不變說,萬法即真如。眾生迷悟,如冰之與水。知真本有,達妄本空。差別之現象界(妄)乃真如本體所現之相,故依他即圓成,煩惱即涅槃,事理不二,性相相即,演中道第一義空,法性平等,超越三時四相。然雖說事理無礙,未述事事無礙,一即一切,主伴具 足之理;亦未述頓超泯位之頓,故不及圓,頓。 

(4)頓教:頓者,無迂迴義。故頓教非言詮,不設諸位,無名、相、分別、正智、如如五法,及三自性,二無我等名相。一念不生,即為諸佛;亦無佛可成。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直見實相。然過斥法相,厭離怖畏,不知真如與佛界功德相,即為諸法之相,不及圓教廣大宏深。如禪宗者,即頓教也。 

(5)圓教:圓融,圓滿,故謂圓教。事事無礙,差別相與差別相互相融通,而無差別。芥子可納須彌,須彌可入芥子。主伴無盡,一法不離萬法。一即一切(如一人影響關係舍眾等),一切即一;有主乃顯伴,有伴遂顯主。凡迷故有佛,佛慈故凡被度。一念該永劫,長劫入剎那。行布有多劫,圓顯妙義,可現生證果。圓融行布無礙。(行布:行列分布,差別門也。三生,五十二位,上下位次差別。圓融:為平等門也。多位多階,相即相入,一行一切行,不須經三生多劫,現身證果。然諸法不孤立,相依相成,一多不離,主伴互相重重無盡。於時,九世,一念無別。故差別、圓融,為相關相具之事事無礙法門,圓教義也。)六相,十玄,皆顯萬法相即相入一體之義,相依相成不離之理。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之圓妙,由之得名。

 

附五教應機因緣表: 

 

表一: 

         惡成善   戒善

   小教  ┌┤     ┌┤  

       │└凡成聖  │└諦緣

   始教   小成大   唯識

   終教為轉 權成實故說 唯心等教

   頓教   漸成頓   離言

             │┌同圓

   圓教  └─偏成圓  └┤  

                別圓

 

表二: 

           三途   善道───┐

   小教    ┌┤     ┌┤     

         │└我執   │└入聖   

   始教     法執    大乘   

   終教使學人空 空執 以為 中道   之緣

   頓教     名言    親證   

               │┌同一圓滿 

   圓教    證知前五  └┤     

                  別別皆圓─┘

 

後、的指此經因緣,即屬第四頓教也。

 

二、諸藏所攝: 

二藏中,菩薩藏兼聲聞。三藏中,經藏兼律,論也。

 

三、教義分齊 

分三:

1、臺賢對顯,茲列表以明: 

(編者按)原文是一表,因格式化而過於簡練,較難看懂。現整理成文字。凡﹝﹞中,是加進去的文字,以助理解;而()中,乃是原作者慈舟大師對臺賢之判教的比較。

 

(1)﹝賢首之﹞小教,即臺宗之藏教。(小乘中三藏果頭佛,為大權示現故。唯大乘中有三乘人;三乘人為能學,三藏法為所學,而通大小。) 

(2)﹝賢首之﹞始教,即臺宗之通教。(通教多詮空義;始教義兼空有。) 

(3)﹝賢首之﹞終教,即臺宗之別教。(別教不通前後,終教為大乘至極,能通前後,有心皆成佛故。) 

(4)﹝賢首之﹞頓教,臺宗未及。(四儀之頓,非忘言頓證故。) 

(5)﹝賢首之﹞圓教,臺宗未分。(﹝臺宗之圓教﹞帶別兼圓,乃圓融﹝平等門﹞中未分行布﹝差別門﹞耳。) 

表格 2 臺賢判校對顯表

賢首五教

天台四教

慈舟大師對臺賢之判教的比較

小教

藏教

小乘中三藏果頭佛,為大權示現故。唯大乘中有三乘人;三乘人為能學,三藏法為所學,而通大小

始教

通教

通教多詮空義;始教義兼空有

終教

別教

別教不通前後,終教為大乘至極,能通前後,有心皆成佛故

頓教

臺宗未及

四儀之頓,非忘言頓證故

圓教

臺宗未分

﹝臺宗之圓教﹞帶別兼圓,乃圓融﹝平等門﹞中未分行布﹝差別門﹞耳

 

2、對釋五教,即小大、始終、漸頓、偏圓四對也。廣如五教義說。

 

3、釋義分齊,分二:

先約教,詮法通局顯分齊;以義分教,教類有五,前局後通,可知非依時也。

後約法,生起本末顯分齊;依起信論,從本起末,亦有五重。於中一心真如本覺非生滅;不覺九相,方為生起次第。如下所列: 

(1)以一真法界心為本源,圓教分齊,圓詮一真心故。 

(2)依一心開真如,生滅二門,頓教分齊,頓詮真如故。 

(3)依生滅明覺不覺二義,終教分齊,漸詮隨染本覺及無明故。空宗,密示空不空真如,而彼不覺,但得一分空義,故非其分。相宗,密示本覺不覺,而彼不覺,但得一分生滅義,故非其分。 

(4)五兩重,列表以明:

 

         業   十地─┬………一生相

(4)依不覺生三細轉   九地┐│      

         現   八地││      

                ├┼………四住相

         智   七地││      此始覺四位

         相續 初地┘├覺     

         執取  四果┐│      

(5)依現相長六粗      ├┼………二異相

         計名字 初果┘│      

         起業  十信─┴………一滅相

         業繫苦 六道──不覺

 

四、教所被機 

三乘,三聚,五姓;無機不被。

 

五、能詮教體 

有四:

1、隨相門;此復四種:一、名句文身,二、音聲語言,三、假實俱兼,四、諸法顯義。如餘處廣說。

2、唯識門;

3、歸性門;

4、無礙門。此經則當歸性,無礙門。

 

六、所詮宗趣 

有二:

1、總以信解,觀行三空(人空,法空,空空)中道為宗;親證為趣。

2、別以教、事、境、信、因,為宗;義、理、行、證、果,為趣。如是教義,事理,境行,信證,因果五對,融歸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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