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經之中,部頭最大的就是般若部。佛說《般若經》,在說法四十九年之中,世尊用了二十二年的時間來講般若。由此可知,般是整個佛法的中心。佛說般若,前後 一共有十六會,中文譯本《大般若經》有六百卷,聽說西藏文中有千卷之多。由此可知,這樣大部的經典,讀誦已經相當困難,何況受持演說。正因此,世尊特別在 第九會由博而約,特別宣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這一部經在中國前後有七種譯本,流通最廣的就是羅什大師的譯本。羅什大師把它翻成一卷,又加上魏譯一小 段,總共只有五千八百三十七個字。不但般若的精華、般若的宗旨盡在此經之中,我們得到這一卷,可以說整個的佛法都在自己掌握之中。
本經確確實實是少文(文字很少),而含無量義,字字句句都含無量義。唐朝時候,禅宗五祖忍和尚、六祖惠能大師,極力的提倡,所以《金剛經》在中國,早已是家 喻戶曉,流通不絕,無過此經。要用現代話來講,佛經裡面知名度最高的無過於《金剛經》。有很多人不知道《阿彌陀經》,但是沒有人不知道《金剛經》,這是古 德的提倡。由這個地方我們也能看到,由於經典流通得廣,讀誦的人多,這是我們國家的國民得佛護念加持,這也是必然的事實。
那麼《金剛經》說什麼呢?倓虛法師所講的《金剛經》旨趣,他講得簡單明了。
1.離相,成就解脫,消諸業
我們天天講消業障,業障怎麼消?不著相才能消業障,著相那業障怎麼能消得了?都是根據《金剛經》教義所說的。
2.無住,成就般若,破諸惑
惑是迷惑,破迷開悟的訣竅是無住。《金剛經》上講:「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無所住,而行布施」。像這樣的句子在本經很多。
3.無法,成就法身,脫諸苦
所有一切法相,都是因緣所生,當體即空,般若裡講緣起性空,了不可得,這才能「成就法身,脫諸苦」。《般若心經》裡面講,「度一切苦厄」。到無法的時候,一切法都放下,都不執著了。消業、破惑、脫苦,這是本經的旨趣。
4.破三心,除四相,為發心之要務
這 一條講得真的是非常究竟徹底。凡夫莫不以為我能執著、我能執,或者說得粗顯一點的,我能得,凡夫都患得患失。誰得到了?我能得。什麼是我?一般人認為身是 我,聰明一點的人知道這身不是我。什麼是我?能夠思惟、能夠想象、能夠感受苦樂的,這個是我,心是我!西洋哲學家講:我思故我在。什麼是我?能夠思惟、想 象的,那個是我。我能思、我能想,能想、能思惟的那個就是我。佛在本經上說,好!能思、能想的是我。「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能執 著的我沒有了,能執著的、能得的心沒有了,你還得個什麼?三心不可得。這是從根本上消業斷惑,不是從枝葉上。你打個什麼妄想?妄想不可得。
你所得的是什麼?所得的不外乎四相。「我相、人相」,我相、人相是從「相對假立」的。「眾生相」,這個眾生就是一切萬事萬物,萬事萬物都是眾緣和合而現的 相。所以諸位要曉得,這個眾生不是指廣大的眾生、廣大的人,不是這個,那你就把意思講錯了。我們今天所謂動物、植物、礦物,再包括所有一切自然現象,都是 眾生相。下雨、刮風都是眾生相,都是眾緣和合,「由緣和合假立」,稱為眾生相。「壽者相」,壽者是時間相續,「由相續假而立」。都是假的,我人是相對假, 眾生是緣和合假,壽者是相續假。你所執著的這些物是假的,你能執著的心是假的,你還有什麼搞頭?還有什麼執著?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如果把這些事實真相,統 統都搞明白了,身心世界一切放下了,你心裡頭馬上就得大自在;換句話說,你的真心就現前,妄心沒有了,徹底了解它是虛妄、不可得。
眾生就是堅固的執著,不肯放下,不曉得能執著的心是假的,所執著的這些物相也是假的。所以佛菩薩眼睛裡看芸芸眾生是可憐憫者。為什麼可憫憐?假的、全是假 的,如果是真的,真有這個事,佛不能夠說眾生是可憐憫者。因為它是假的,怎麼樣打妄想、怎麼樣執著都是一場空,不是說到死了以後一場空,現前就是一場空, 當下即空。這一執著壞了事,現前無量的煩惱,苦不堪言,將來輪回六道,永遠沒有出頭的日子。《金剛經》幫助我們明了事實真相,教給我們徹底放下,恢復自 性,自性就是真心,禅家講的「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金剛經》的好處在此地。
「破處即是顯處」,破妄,真就顯了。破妄顯真「是同時,是一時」,不是有先後的,先破妄然後再顯真,不是的,是同時的。妄除一分,真就顯一分;妄除二分,真就 顯二分。理可以頓悟,一下就明白了;事要漸漸的除,事上除一分,你的清淨心、你的般若智慧就透一分。事上怎麼做?事上真的要放下,不要再執著!一定要依照 經典的教訓,認真努力去做。這是把本經綱要給諸位報告出來,綱要抓到之後,經文就不難領會。
動物植物是假嗎?
回覆刪除因緣和合,假名而有
刪除那父母也是假嗎?
回覆刪除看心如何看待
刪除那動植物也可以看心如何看待嗎?
回覆刪除相者,因緣假現,無有自性。
刪除一切法性空無相,「相」者,皆因緣假現,而凡夫之人,執為實有。以假相復立假名,於是妄想乃生。是知假名相,皆非實法。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一切法悉皆無相,是為實相。凡夫之人不識實相,卻執假相為實有。不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以凡夫執假相為實有故,所以不見法性。以不見法性故,於是不識諸法實相。
若見諸相是假,則知法性實義。性不自顯,以相而顯。
那父母跟動植物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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