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總說(整理與筆記二)序

 

此經以法相譬喻為名稱,以法即無法為實體,以無著住為宗旨,以離名相為力用,以熟酥喻為教相。

[筆記整理]

五重玄義釋《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名稱

法相譬喻

實體

法即無法

宗旨

無著住

力用

離名相

教相

熟酥喻

 

 

凡講一切經,必先出「名稱」,以假名能詮「實體」故。「體」後必先明「宗旨」,以「宗旨」能趣實體故。「宗」後必須辨「力用」,以「力用」能修因剋果,果上行因故。「用」後又須「判教相」,以「教」有權實之分故。此五重玄義,不可不知也。

  

所謂「玄義」者,由玄門入妙理之謂也。

云何名玄?謂了不可得,故經云:「我於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者,是謂之玄也。

云何名妙?謂不可思議,故經云:「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者,是謂之妙也。佛說一大藏教,無非談玄論妙而已。

蓋人之心,有五重之分:一粗心、二細心、三微心、四玄心、五妙心。粗、細二心,為六道輪迴之種子;微、玄二心,為三賢菩薩、四果聖人之真因;唯一妙心,乃為成佛之本因。

佛說此般若經,以微、玄二心為方便,引入妙心為本懷,故「掃三心、非四相」,為菩提心之要務。所謂「三心」者,過去心已去,現在心不住,未來心未到,三者皆非實有,純是偏計妄執,故須掃之。所謂「四相」者,我相、人相,由相待假而立;眾生相,由因成假而立;壽者相,由相續假而立。四者純由三假而立,本非真實,故應非之。三心代表一切妄心,故掃之即成了不可得之玄心;四相內攝諸相及俱生我法二執,非之即成不可思議之妙心。所謂破處即是顯處,若不掃此妄心,何處覓得真心?若不非此四相,何處尋求實相?思之思之,而一卷般若經之正義得矣!

[筆記整理]

「玄義」者,由「玄門」入「妙理」

謂了不可得,故經云:「我於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

謂不可思議,故經云:「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人心有五重之分

一粗心

六道輪迴之種子

二細心

三微心

三賢菩薩、四果聖人之真因

佛說此般若經,以微、玄二心為方便,引入妙心為本懷「掃三心、非四相」,為菩提心之要務

四玄心

五妙心

成佛之本因

 

「掃三心、非四相」,為菩提心之要務

三心

過去心已去

三者皆非實有,純是偏計妄執,故須掃之

三心代表一切妄心,故掃之即成了不可得之玄心

現在心不住

未來心未到

四相

我相

由相待假而立

四者純由三假而立,本非真實,故應非之

四相內攝諸相及俱生我法二執,非之即成不可思議之妙心

人相

眾生相

由因成假而立

壽者相

由相續假而立

 

 

茲將五重玄義,述之於左。

一、釋經題。此經以法喻為名。

「金剛」者譬喻也其體堅固譬實相般若喻永無變壞之義。其用鋒利譬觀照般若喻能看破我法二執之義。其相光明譬文字般若喻由文字能明諸法性空之義。若明文字性空則我法二執無住腳之處;若破我法二執則法法皆成實相。此堅利名三者之義唯一般若耳。

「般若」梵語之法相譯言妙智慧。妙者不可思議之略稱為十法界之圓理。能觀此理者即是開佛知見之真修超九法界中鉅細眾苦之海到彼佛界中安樂之岸。

梵語「波羅密」屬法相兼喻華言到彼岸也。此七字為此經之別名別名者專用之名也。

「經」之一字為通名凡佛所說皆名為經梵語謂之修多羅含義甚多今但譯之曰經。經者常也謂經常之道。又經者徑也為修行成佛之路徑也。

二、顯經體。此經以法即無法為實體。所謂法者乃十法界之一切心法、色法及詮解般若所立之名相也。所謂法即無法者以諸法性空故。云何諸法性空?以諸法皆屬因緣所生緣生者無自體性故曰性空。
或問:既曰性空云何為此經之實體?答曰:善哉是問!須知一落言詮即成偏見。何以故?以執一而必捨一故;若執其法為實體者則必捨無法之非體;若執無法為實體者則必捨其法之非體。豈知但執其一者皆非實體也故強言之以法即無法為實體也。再強以往返俱言法則無法無法即法亦似近於實體耳。
或曰:云何強言之又似近於實體耶?答曰: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凡言實體者皆是曲引旁徵言外思義以顯實體而言語思想所不能及故曰不可思議。又曰:開口便錯舉念即乖必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得實體現前。是以必須淨心方識淨心一落言思即成過謗。故曰:離四句之過絕百非之謗方能會到實體。何以故?若說有法即是增益之過;若說無法即是減損之過;若說亦有亦無法即是相違之過;若說非有非無法即是戲論之過。雖將四句之過改辯百句亦認為非亦屬謗法。故經云: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何以故?法以因緣說故若有四種成就利益之因緣(亦名四悉檀)說有亦可說無亦可說亦有亦無乃至非有非無皆無不可。所謂成就四種利益因緣者:一者世界為成就歡喜益;二者為人為成就生善益;三者能治為成就破惡益;四者第一義為成就入理益。若非成就此四種因緣便無可說之餘地在不可說處討得個消息方是般若經之實體也。

三、明經宗。此經以無著住為宗旨。宗旨者趣向之義。趣向之含義有二有能趣之智與所趣之境。此經既然以法即無法為體此體即所趣之境。至若能趣之智當然以不住一切法為宗。略言之故曰無著住為宗也。故經中略釋無住云:「菩薩於法應無所住」。又廣釋歷明無住云:「不入聲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云云。所謂不入者即不住之義非避之之謂乃在明了諸法性空不起沾染為能觀智自能達到般若實體。故以無住之智為能宗之旨。

四、辨經用此經以離相為力用。力用有二:一者、由因剋果之力用二者、果上行因之力用。所謂力用者乃能力、威力、作用、受用也。能力、作用多屬於因;威力、受用多屬於果。
所謂離相者非泯滅一切法之謂乃即一切法、離一切相也。故經中略釋離相云:「所有一切眾生之類乃至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若菩薩由因剋果唯憑化度眾生以眾生為體性能去分別之相。用四攝法行法忍力而得解脫合於無住共趣般若實體成就三德秘藏也。

五、判經之教相。如來所說一代時教結集為經共有五時八教之分。
五時者所謂一、華嚴時二、阿含時三、方等時四、般若時五、法華涅槃時。
八教者分二種四教一、化儀四教,二、化法四教。
化儀四教者謂教化之儀軌如醫病之藥方:一、頓教示以頓超直入之方;二漸教由淺入深;三、秘密教一會聞法互不相知;四、不定教說大乘法領會小乘說小乘法領會大乘以領會不定故故名不定教。
化法四教者謂教化之實法如醫病之藥味:一、三藏教以小乘鈍根我執堅固及執我所謂為實有乃就經律論三藏而立教故說生滅四諦。二、通教通前藏教為小乘之利根;通後別、圓二教為大乘之初門乃說無生四諦。三、別教、與前藏、通二教不同與後圓教亦不同乃分別種種次第發明十法界之因果故說無量四諦。四、圓教將藏、通、別三種權教融成一實教無欠無餘圓融無碍故說無作四諦。
所謂判教者乃判別一經之教義屬於何時何教者也。此《金剛般若經》乃佛第四時所說屬於化儀、漸教中之漸後。漸後之說帶二權說一實比第二時漸初、阿含經之藏教、純權無實者固為高出其上。比第三時漸中、方等經內之藏、通、別、圓三權一實教較深。以去藏教之權留通、別二教之權作般若中入圓教實理之前方便故曰帶二權說一實也。此經之教義高深唯次於華嚴、法華、涅槃以華嚴唯帶別教一權謂之一權一實;而法華、涅槃無權巧方便乃純實無權故曰次於此三經也。以五味判教為第四時之熟酥味也。

[筆記整理]

一、釋經題

以法喻為名

金剛

其體堅固,譬實相般若,喻永無變壞之義

此經之別名

其用鋒利,譬觀照般若,喻能看破我法二執之義

其相光明,譬文字般若,喻由文字能明諸法性空之義

般若

梵語之法相,譯言妙智慧

波羅密

屬法相兼喻,華言到彼岸

凡佛所說皆名為經,梵語謂修多羅

經常之道

通名

修行成佛之路徑

二、顯經體

以法即無法為實體

法即無法者,以諸法性空故

離四句之過,絕百非之謗,方能會到實體

三、明經宗

以無著住為宗旨

宗旨者,趣向之義。趣向之含義有二

能趣之智

以不住一切法為宗(無著住)

所趣之境

此經以法即無法為體,此體即所趣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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