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佛教中沒有這一項迷信的規定。
中 國人用紙錢焚燒的習俗,是自漢朝以後開始,比如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嶼說:「漢以來,喪葬瘞錢,後世以紙寓錢為鬼事。」這是說從漢朝開始,人死之後,喪葬之 時,要用錢幣與死人同葬。因為中國自古以來,都以為人死之後便是鬼,所以《說文解字》也說「人所歸為鬼」,人死既為鬼,擬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間一樣,只是陰 陽兩界不同而已,故以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錢,所以就用錢幣殉葬。後來有人覺得用真的錢幣太可惜了,便用紙來剪成錢的形狀,以火燒了給鬼用。到近代, 由於紙幣的流通,「冥國銀行」的冥幣,也大量發行了!(註)
這種低級的迷信,幾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錢財、珠寶、布帛,乃至還有用人及畜牲來殉葬的。
至於用火焚燒,可能與拜火教有關,相信火神能將所燒的東西傳達給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國民間,用紙錢、用錫箔,當作錢幣、當作金銀,又有用紙糊篾紮的家 具、雜物、房屋乃至現代的汽車、飛機、輪船等等,以為焚燒之後,就被鬼去受用了。
事 實上,佛教不以為人死之後即是鬼,做鬼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經過焚燒之後的紙庫錫箔能夠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親屬可以用布施、供佛、齋 僧的功德,迴向亡靈、超度亡靈。其他的一切,都是毫無用途的迷信。佛教不唯不主張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張人死之後,不可用貴重的棺木、不可穿高價的衣服、 不可動用過多的人力與物力;應該換上日常所穿的乾淨舊衣服,將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給貧苦人家,如果有錢,應該多做布施貧窮及供奉三寶的功德。唯有如此, 亡靈才能得到真正的益處。否則把好好的東西埋了燒了,那是最愚癡的行為,更不是一個正信佛教徒的作為。
可 惜的是,今日的許多僧尼,並不懂得這一層道理,甚至從大陸到了臺灣的佛教徒,還發明了另一種叫作往生錢的紙錢,在一小張的黃紙上,用紅水印上梵文字母的 〈往生咒〉,就當作鬼用的錢了。其實誦咒的功效,與燒紙的作用,根本是兩回事。如果根據佛經來說,印好的經是燒不得的,燒了是有罪的。
再有,現時的僧尼們為人家誦經、拜懺、放焰口乃至打水陸,都要寫文疏,宣讀之後,即予焚化,這是學了符籙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祇們奏疏及化符驅 鬼等的迷信,於佛教教理毫無根據。佛教一切都主張虔誠心的感應,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否則的話,縱然焚化了千百張的字紙,又有什麼用處?參閱《佛祖統紀》卷三三〈法門光顯志〉第十六,「寓錢」條(《大正藏》四九.三二二頁)。
末學也這麼認為,可是現今環境很難更改此種觀念,只能隨順眾生,方便度化吧!〈有眼睛特殊能力的人總說燒紙錢的時候有很多阿飄在搶紙錢...........〉末學認為佛、神、鬼應該是“一切惟心造吧!所以說亦有亦沒有‧罪業本空由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
回覆刪除註:不曉得末學有沒有曲解佛法,如果有請師父修正
平安行 合十
南無阿彌陀佛~謝謝師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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