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看一個人對佛法有沒有正見,從他的思維理路就能看出。
去年法鼓研究所的申論考題中,有一子題的內容是:「四聖諦當中有流轉的一重因果與還滅的一重因果,但一般在編排上為什麼皆先說果再說因?」真是問的太好了,這位出題老師真是問到重點啊!
因為「因果」是一項自然法則,而幾乎每個宗教義理中都會提到,但是透過該教的詮釋,就能知道他是心內求法還是心外求法;而佛法,就像達摩祖師說的:「覓心了不可得」,即使是講「因果」這一項自然法則,也是用緣起來告知諸法實相之理,用四諦的修行方式來教導眾生如何離苦得樂。
而為什麼要先說果再說因呢?因為佛陀是一位大醫王,祂讓眾生先了解病情與生病的原因,再告訴我們要吃什麼藥、要如何才能藥到病癒!
佛教絕對不是宿命論,即使講「因果、因緣」,也是要我們認清事實,知道正確的處理方式。人類文化的開展,就是從探求因緣而來,看到問題,找到原因,發現改進的方式。一切知識,無不從這察果知因中得來。
在釋尊未出世前,印度就有許多外道,他們也有講因緣的,但外道所講的因緣,都偏向自己所想的一部份,不究竟也充滿謬誤,佛法稱之為「邪因」或「非因計因」;還有一類更愚癡者,根本看不懂世間所以生滅的因果關係,就以為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無因的。佛法對於非因計因的邪因論,駁斥不遺餘力,以下整理出 印公導師的《佛法概論》中的內容,略舉三種來說:
一、宿命論(宿作論、定命論):
此類也說由於過去的業力而招感今生的果報。但就是只把重點,放在「世間的一切,無不由過去業力所招感」,所以對於現生的行為價值,完全抹煞了。認為一切前生註定,否定現生努力的價值。
而佛法除了讓我們知道由於過去所造之善惡業之因,而有今生的善惡果報,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佛法正確的因果論,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的努力而專講命中註定的(再加上諸行無常,更讓我們能了解要把握當下、積極努力)。佛法與宿命論的不同,就在重視現生努力與否。
二、尊祐論:將人生的一切遭遇,都歸結到神的意旨、意念的決定中。以為世間的一切,不是人的力量可以奈何的,要上帝或梵天,才有這種力量,創造而安排世間的一切,對於這種尊祐論,佛法是徹底否定,毫不猶疑。因為世間的一切,有好的也有壞的,如完全出於神的意旨,即等於否定人生,這實是莫大的錯誤!不自己努力,單是在神前禱告,或是許願,要想達到目的,必然是不可能的,佛法否認決定一切命運的主宰,人世的好壞,不是外來的,須由自己與大家來決定。以上所說的兩類思想,在佛法長期流變中,多少混雜在佛法中,我們必須認清揀別才好!
三、錯因論:除此兩種邪因論而外,有的也談因緣,也注重自作自受,但還是錯誤的。像印度的苦行外道們,以為在現生中多吃些苦,未來即能得樂。其實,這苦是冤枉吃的,因為無意義的苦行,與自己所要求的目的,毫沒一點因果關係,這也是非因計因。
以上幾點,看起來表面上好像是談因緣、論因果,其實都是邪因。如人生病,宿作論者會說:「這是命中注定的」;尊祐論者則說:「這是神的懲罰,惟有祈禱上帝」。有的雖說病由身體失調所致,可以找方法來治,但又不認清病因,不了解藥性,不以正當的方法來醫治,反而不吃苦受罪。
佛陀說:一切現象無不是有因果性的,但是要求正確而必然的因果關係,不可攏統的講因緣。佛法所說因果,範圍非常廣泛,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中。但佛法所重的,在乎思想與行為的因果律,指導人該怎樣做,怎樣才能做得好。則自己能得到真正的安樂,世界也可以得到和諧的安樂,這才是真正的因緣論,能得到究竟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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