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 星期四

(2025結夏安居課程研討)以法為重(20250624)


  結夏安居課程從111年開始講《維摩經》,今年進入第四年,雖不知何時會講完,法師勉勵大家要把握因緣用功。並再敘本經是「托疾興教」,為令大眾進入第一義諦;也簡述之前的重點,讓我們可以很快連接上。

  法師引智者大師所言「權疾、實疾」,「實疾」是真的生病,認為除佛以外,九法界眾生都生病,只要一品無明未斷,就仍有心病,九法界各有其煩惱病障。此是大師一貫的思想,在《金光明經文句.懺悔品》,[1]說明從凡夫乃至等覺菩薩,只要是「習氣尚存」、「闇未頓盡」,尚未徹底圓證佛果者,以其圓理未明乃至尚有一分無明存在;從受無間地獄苦果的眾生起,上至圓教等覺菩薩為止,其間每一位階都各分別有由諸煩惱結生種種品類之業垢,唯佛一人能夠盡滅分段、變易兩種生死,而永遠斷除見思、塵沙、無明三種惑障。所以「實疾」必須要對治,才能斷無明煩惱,究竟斷惑證真。

  而「權疾」則是沒有病但示現生病,是為度化眾生用。此次所講的〈不思議品〉,就是「廣釋權疾」,菩薩乃「利物之疾」,為了利益眾生而生病,是同體大悲,經云「以一切眾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眾生病滅,則我病滅」,[2]即此理也。菩薩因為證到實相之理體,所以可以起應物度化之自在利用,此是不可思議的境界(從本垂迹)。

  〈文殊師利問疾品〉的「空無一物,獨寢於床」,[3]室空為表法常寂光淨土,不著一物,寂靜光明。〈不思議品〉的寶座[4]表實報莊嚴土。本品所現的種種神通不思議相,為前品所說的淨因修持所感得。

  而本品的「不可思議」,也緊扣經題精神。法師並說明不可思議有其層次,以四教來說,前三教──藏通別,為相待的;而本經所詮釋的義理,是絕待的圓教不可思議。之所以宣說,是要以佛菩薩種種神通力用,以令大眾起信,進而能效法與修持,隨分證而圓滿。

  因此法師勸勉大家,因為有不思議的緣,所以能得遇此不思議的經,學到此不思議的法,究竟得不思議的受用,所以要自慶有如此的聞法因緣

  在本品一開始,舍利弗因心念床座而被維摩詰訶問,而他的回答,智者大師認為有三失:一、違心之失,指心口不一。二、違法之失,指侷限小乘之法。三、捨道法入凡夫之失,指起心動念就有失。[5]因此以下維摩詰正彈訶的內容,就是針對此三點。

  「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即訶「違心之失」,若真為法,應該不惜軀命。如〈普賢行願品〉所云:「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6]法師在此並舉找道場學習之例,食與法,哪個為要?印隆個人覺得,求法為要!因為衣食與個人福報有關,另外相信只要好好修行,不用擔心衣食。

  而訶「違心之失」,共有四段,一約陰入三界呵、二約三寶呵、三總約四諦呵、四別約四諦呵。「約陰入三界呵」,[7]指不能貪求三界的依正受用。[8]「約三寶呵」,重點在於不執著、不要染著。[9]

  「總約四諦呵」,[10]是勉勵小乘學者要斷除法執,才能得以勝入大乘,因為大乘法的真實義,是無有法可斷、可滅、可證的,說有說無都是「戲論」,沒有法義。

  進一步以「別約四諦呵」來詳說,[11]法無生滅,不可染著,遍一切處,非捨生死得涅槃,一切法皆是佛法,法皆無相,不可住著,六根識知為分別而無得見法,「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無求方能顯法身。法師說明,於一切法,求而不求執之相,作而無作,無作而作。

  法師告誡我們,要「以法為重」,不畏勞苦,「將此身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學佛一切要想到眾生,「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自然能顯現不可思議的自在神通力用!

 

表格 未成佛道的聖者仍須懺悔之原因

未成佛道均需懺悔

須懺悔的原因

三藏教

聲聞

初果

苦忍明發,雖不墮三途,欲界七生,次第應受。一生尚苦,何況七生?雖斷欲界五下分六品,餘三品在,亦應懺悔

二果

雖斷五下八品,盡餘一品在;雖斷色盡,餘無色分在,亦須懺悔

三果

雖入有餘涅槃,猶有果身在,身子風熱,畢陵伽眼痛,欲棄有餘入無餘,亦須懺悔

四果

雖斷三界正使盡,習氣尚存,亦須懺悔

辟支佛

支佛亦爾,亦須懺悔

通教

性地

未能見理

八人見地

猶有愛惑

薄地

神通未能還生欲界

離欲地

猶有上界惑

已辦地

不能除習

辟支佛地

但作神通、不能達文字

菩薩地

未窮至極

別教

十信

但信未能稱理

十住

但入偏理

十行

但事未能入中

十迴向

但修中未能證中

十地

雖證中,地地皆有障

圓教

十信

雖三智圓修,但是方便陀羅尼

十住~等覺

十住已去乃至等覺已來,秖如十四日月,非十五日月,匡郭未圓,光未頓足,闇未頓盡,應須懺悔,滅除業障

 

 



[1] 《金光明經文句》卷3〈懺悔品〉:「當知懺悔位長,其義極廣,云何而言止齊凡夫?!是故《五十校計經》(云),齊至等覺皆令懺悔,即其義也。」CBETA, T39no. 1785p. 60a-b

[2] 《維摩詰所說經》卷25 文殊師利問疾品〉:「維摩詰言:「從癡、有愛,則我病生。以一切眾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眾生病滅,則我病滅。所以者何?菩薩為眾生故入生死,有生死則有病;若眾生得離病者,則菩薩無復病。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其子得病,父母亦病;若子病愈,父母亦愈。菩薩如是,於諸眾生愛之若子。眾生病,則菩薩病;眾生病愈,菩薩亦愈。又言『是疾何所因起?』菩薩病者,以大悲起。」」(CBETA 2025.R1, T14, no. 475, p. 544b20-28)

[3] 《維摩詰所說經》卷25 文殊師利問疾品〉:「爾時長者維摩詰心念:「今文殊師利與大眾俱來!」即以神力空其室內,除去所有及諸侍者;唯置一床,以疾而臥。文殊師利既入其舍,見其室空,無諸所有,獨寢一床。」(CBETA 2025.R1, T14, no. 475, p. 544b9-12)

[4] 《維摩詰所說經》卷26 不思議品〉:「於是長者維摩詰現神通力,即時彼佛遣三萬二千師子座,高廣嚴淨,來入維摩詰室,諸菩薩、大弟子、釋、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見。其室廣博,悉皆包容三萬二千師子座,無所妨礙。於毘耶離城及閻浮提、四天下,亦不迫迮,悉見如故。」(CBETA 2025.R1, T14, no. 475, p. 546b5-10)

[5] 《維摩經略疏》卷7:「『我為法來非為床座』,尋此答意即為三失:一、心念床座而云為法,是違心之失。二、所念聲聞法中三寶四諦等法,是不稱理之失。三、真法無念而今興念,是捨道法入凡夫之失。」(CBETA 2025.R1, T38, no. 1778, p. 668b12-16)

[6]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0〈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CBETA 2025.R1, T10, no. 293, p. 844c11)

[7] 《維摩經略疏》卷7:「身子依三藏入道,陰入是其報身,因此修禪發欲界定四禪四空,住此諸禪觀三界陰入生滅諦理斷三界結,雖成羅漢,巡觀無漏還從此入。今淨名用衍呵其拙度,不得即空法性陰入,非真求法,不免還招麁變易死。又有入出之觀,出則疲怠念座。」(CBETA 2025.R1, T38, no. 1778, p. 668b24-29)

[8] 《維摩詰所說經》卷26 不思議品〉:「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識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無色之求。」(CBETA 2025.R1, T14, no. 475, p. 546a9-10)

[9] 《維摩詰所說經》卷26 不思議品〉:「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求」(CBETA 2025.R1, T14, no. 475, p. 546a11-12)

[10] 《維摩詰所說經》卷26 不思議品〉:「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所以者何?法無戲論,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則戲論,非求法也。」(CBETA 2025.R1, T14, no. 475, p. 546a12-15)

[11] 《維摩詰所說經》卷26 不思議品〉:「法名寂滅,若行生滅,是求生滅,非求法也;法名無染,若染於法乃至涅槃,是則染著,非求法也;法無行處,若行於法,是則行處,非求法也;法無取捨,若取捨法,是則取捨,非求法也;法無處所,若著處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法名無相,若隨相識,是則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於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CBETA 2025.R1, T14, no. 475, p. 546a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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