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慈舟大師 《金剛經中道了義疏》整理與筆記(九)詳譯經文:正信希有分第六

 正信希有分第六 

 

正信,信上二分正法;此法希有,信亦希有。不可當面錯過,切忌妄自承當。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問:或有眾生聞以前四五分章句能信不? 莫作是說,乃教莫輕慢今後眾生也。

如來滅後二句,從如來成道至一千年,為正法時;二千年為像法時;此後為末法時。又、第一五百年,學佛法人證果決定,曰解脫堅固;第二五百年,學人見性決定,曰禪定堅固,俱為正法。第三五百年,學人善說法,曰論議堅固;第四五百年,學人喜造寺,曰塔寺堅固」,俱為像法。後五百年,即末法時,末法一萬年,學人多鬥諍,曰鬥諍堅固;言雖學佛法,而各分門戶派別,互相攻擊故。

如上皆各據多分說,故于鬥諍堅固時,猶有善根深厚,諸惡不作而持戒者,眾善奉行而修福者,于上第四分離相,第五分無相二章,三十七句之教義,信為真實者可讚。

 

當知是人下七句,正讚希有。見佛多,聞法興供之福慧亦多。一念,即念劫圓融之念,故一念淨信功德,即豎窮橫遍,同于實相,與佛感應道交,為佛知見。

得如是無量福德者,即雙指所信實相,及感佛福德。

何以故下,有三徵釋:
第一順徵釋三空;徵云:一念信何以有如是福德?釋云:不著四相我見者,即我空。不著文字相,曰無法相,即法空,皆不偏于有故。不著斷滅相,曰亦無非法相,不偏于空故。又者,三乘是非不倒,曰法相;凡夫是非顛倒,曰非法相
第二反徵釋二空;徵云:何以上文我說信者無四相,無法、非法相?釋云:心取我執四相,是人我執;心取法執四相,是法我執。
第三反徵釋空空非法相;徵云:何以我說亦無非法相?釋云:執有我法皆空之空,仍為空執之我也。

是故下,結成人法空三,皆不可取。然於法人我執未空者,須依法修行,故曰如筏喻者

經中四非法,前二指空執,後二雙指人空二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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