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希有分第六
「正信」,信上二分正法;此法希有,信亦希有。不可當面錯過,切忌妄自承當。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問:或有眾生聞以前四五分章句能信不? 「莫作是說」,乃教莫輕慢今後眾生也。
「如來滅後」二句,從如來成道至一千年,為正法時;二千年為像法時;此後為末法時。又、第一五百年,學佛法人證果決定,曰「解脫堅固」;第二五百年,學人見性決定,曰「禪定堅固」,俱為「正法」。第三五百年,學人善說法,曰「論議堅固」;第四五百年,學人喜造寺,曰「塔寺堅固」,俱為「像法」。後五百年,即「末法」時,末法一萬年,學人多鬥諍,曰「鬥諍堅固」;言雖學佛法,而各分門戶派別,互相攻擊故。
如上皆各據多分說,故于鬥諍堅固時,猶有善根深厚,諸惡不作而持戒者,眾善奉行而修福者,于上第四分『離相』,第五分『無相』二章,三十七句之教義,信為真實者可讚。
「當知是人」下七句,正讚希有。見佛多,聞法興供之福慧亦多。一念,即念劫圓融之念,故一念淨信功德,即豎窮橫遍,同于實相,與佛感應道交,為佛知見。
「得如是無量福德」者,即雙指所信實相,及感佛福德。
「何以故」下,有三徵釋:
第一順徵釋三空;徵云:「一念信何以有如是福德?」釋云:「不著四相我見者,即我空。不著文字相,曰『無法相』,即法空,皆不偏于有故。不著斷滅相,曰『亦無非法相』,不偏于空故。又者,三乘是非不倒,曰『法相』;凡夫是非顛倒,曰『非法相』。」
第二反徵釋二空;徵云:「何以上文我說信者無四相,無法、非法相?」釋云:「心取我執四相,是人我執;心取法執四相,是法我執。」
第三反徵釋空空非法相;徵云:「何以我說亦無非法相?」釋云:「執有我法皆空之空,仍為空執之我也。」
「是故」下,結成人法空三,皆不可取。然於法人我執未空者,須依法修行,故曰「如筏喻者」。
經中四非法,前二指空執,後二雙指人空二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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