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卷上
浙江天童宏法禪寺沙門 圓瑛 述
今解此經略分為三 初釋經題 次釋譯人 後釋正文
初,釋經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此題八字,為一經之總,具有通別、能所、法喻三對,須略加解釋,俾題中之宗旨既明,而經內之諸義易了。上七字是所詮之法,為別題,他部非此名故;後一字是能詮之文,為通題,全藏皆名「經」故。「金剛」二字是喻,「般若」五字是法,此經按古德所判,七種立題中,是法喻立題,法中般若深義難明,故假金剛譬喻以顯之。
「金剛」者,以真金久煉而成剛,具有堅固、光明、銳利三義:以顯般若之體,堅固不壞,永劫常住;般若之相,光明遍照,無所障礙;般若之用,銳利能斷一切煩惱。此假世間金剛「堅、明、利」三義易知者,以顯般若「體、相、用」三大難知之義。至於帝釋有金剛王寶,三義更勝,能壞一切,一切無能壞他,般若如之。
「般若」二字,是梵音,字已翻而音未翻,即四種翻譯中,翻字不翻音;五種不翻中,「尊重不翻」。若欲翻之,當翻妙智,或翻妙慧。以智慧二字,尚不足以盡其義,故留梵音不翻。世間之科學,能發明無線電,飛機,唱琴等,亦智慧也,然只合於世間法,而不合於出世間法,因其只能令物質文明之進步,而不能令生死輪迴而了脫,故不及出世般若。
般若有三,曰:「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實相者,一相也,乃是平等相,而非差別相。即吾人本覺真心,而非分別妄心。世人之心,略說亦三:
一、為肉團心:在人身中,狀如倒掛蓮花,晝開夜合,此假名為心,無有思想功用,世人皆認為真者,一錯也;復認此心有思想者,二錯也;此心果有思想,其人方死,此心仍在,何以不思?以此證之,知無思想功用,不可認此肉團,以為真心。
二、為妄想心:即第六意識,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根各有識,此居第六。依意根所起之識,故名第六意識。有同時意識,獨頭意識之分。同時者,同五識齊起,而緣五塵境界,緣境之時,如攝影相似,攝之即交獨頭意識,種種分別,而起憎愛之惑,此心功用甚大,眾生不了虛妄生滅,認為真心。《楞嚴經》,佛告阿難:『此非汝心,乃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此心起惑造業,乃生死根本。
三、真如心:即「實相般若」,體性廣大,猶如虛空,無在無所不在,能為諸法所依,諸法莫不依此而得建立:(一)實相無相,空一切虛妄之相,而本體不空。(二)實相無不相,不壞一切俗諦之相,而自體不變。(三)實相無相無不相,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真俗圓融,如鏡照像。若言其有,妙有非有;若言其空,真空不空,是之謂實相般若。
「觀照般若」者,即依實相理體,所起觀照智用。心光內凝,照了諸法,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而能照空妄相,方見實相,是之謂觀照般若。
「文字般若」者,即經中始從經題,終至作禮而去。其中所有文字,而能詮理,具有妙用,而實相之理,非此莫顯,是之謂文字般若。
上述三種般若,不即不離,而三而一。實相般若,能為觀照、文字二所依故;觀照般若,能觀文字所詮之理,而契入實相故;文字般若,能詮實相本體,與觀照妙用故。
此三種般若,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光明遍照,照見諸法本空,能斷一切煩惱,即如金剛,所具堅、明、利三義,故以喻之。
「波羅密」,譯彼岸到。「彼岸」者,對「此岸」說。煩惱是此岸,菩提是彼岸;生死是此岸,涅槃是彼岸;凡夫是此岸,諸佛是彼岸。今依此經實相般若本體,而起觀照般若妙用,照徹心源,究竟得離此岸,而到彼岸矣。又智照現前,照了一切,照見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凡夫即諸佛,自可不離此岸,而登彼岸,此乃上上根人,頭頭是道,處處逢源矣。
又有古德,以「金剛」二字,不作譬喻解釋,即指金剛心,具足金剛觀智,力用堅強,能破根本無明,得超生死此岸,而到涅槃彼岸。金剛心,即實相般若之體,依體而起觀照般若之用,故得到彼岸也。以上別題七字解竟。
「經」字,梵語修多羅,譯為契經。契者,合也;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具有「貫、攝、常、法」四義。貫者,貫穿所應知義理;攝者,攝化所應度眾生;常者,三世不能易其說;法者,十界所應遵其軌。又「經」者,徑也;即修行成佛之路徑也,始從凡夫地,終至如來地,必須依此經文字所詮之觀照妙用,而契實相本體,方登妙覺。此經是成佛所必由之路徑也。
初,釋經題竟。
筆記整理
經名 | 通別 | 能所 | 法喻 | 假世間金剛「堅、明、利」三義以顯般若「體、相、用」三大難知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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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 別題 | 所詮之法 | 喻 | 堅固 | 顯般若之體,堅固不壞,永劫常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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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 | 顯般若之相,光明遍照,無所障礙 | ||||||||
剛 | 銳利 | 顯般若之用,銳利能斷一切煩惱 | |||||||
般 | 法 | 實相般若 | (一)實相無相 (二)實相無不相 (三)實相無相無不相 | 為觀照般若、文字般若二所依 | 不即不離,而三而一 | ||||
觀照般若 | 依實相理體,所起觀照智用 | 能觀文字所詮之理,而契入實相 | |||||||
若 | 文字般若 | 即經中所有文字,而能詮理,具有妙用,而實相之理,非此莫顯 | 能詮實相本體,與觀照妙用 | ||||||
波 | 譯彼岸到 | 煩惱是此岸,菩提是彼岸 | 依此經實相般若本體,而起觀照般若妙用,照徹心源,究竟得離此岸,而到彼岸 | ||||||
羅 | 生死是此岸,涅槃是彼岸 | ||||||||
密 | 凡夫是此岸,諸佛是彼岸 | ||||||||
經 | 通題 | 能詮之文 |
| 貫 | 貫穿所應知義理 | 「經」字,梵語修多羅,譯為契經
「經」者,徑也;此經是成佛所必由之路徑也 | |||
攝 | 攝化所應度眾生 | ||||||||
常 | 三世不能易其說 | ||||||||
法 | 十界所應遵其軌 | ||||||||
哇 師父真是發心廣大阿!!
回覆刪除光金剛經的筆記就有三種之多!! =D> =D> =D>
金剛經真的太殊勝了!
刪除末學希望把高僧大德實修實證的開示,
一一整理出來與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