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佛教對安樂死的看法

(摘錄自西藏生死書)

   醫學技術和醫藥科技的進步﹐有助於解救無數的生命和舒緩無可言說的痛苦。不過﹐在這同時﹐它們也對臨終者﹑臨終者的家人和醫生構成許多倫理道德上的兩難﹐ 這些問題非常複雜﹐有時候又難以解決。譬如﹐我們應該讓臨終的親友接上維生系統呢﹖還是拔掉呢﹖那些自己覺得受罪且必須死得漫長而痛苦的人﹐應該同意或甚 至幫助它們自殺嗎﹖經常有人問我這些死亡和臨終的問題﹐我願意在這裡略述一二。

<維生>
   約四十年前﹐大多數人都是在家裡過世的﹐但現在多半是死在醫院或安養中心。因此﹐藉機器來維持生命是一件真實而令人害怕的事實。人們於是問自己﹐到底要 怎麼做才能保證有人道﹑有尊嚴的死亡﹐而不要讓生命做沒有必要的延長。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譬如﹐在嚴重的意外事故之後﹐我們如何決定是否提供維生系 統給當事人呢﹖如果有人昏迷不醒﹐不能說話﹐或由於變性疾病而被認定腦死時﹐該怎麼辦呢﹖如果是一個嚴重畸形和腦部受傷的嬰兒﹐又該怎麼處理呢﹖

   回答這類問題並不容易﹐但有幾個原則卻可以用來指導我們。依據佛陀的教法﹐一切生命都是神聖的﹔一切眾生都有佛性﹐誠如我們所看到的﹐生命提供給眾生覺 悟的可能性。不殺生被認為是人類行為的第一原則。不過﹐佛陀也非常反對教條主義﹐我相信我們不應該固守一種觀點﹐或「官方的」立場﹐或針對這些問題做成規定。唯有根據自己的智慧﹐依據每一個情境來行動。
是否有必要以人工方式維持生命呢﹖達賴喇嘛指出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臨 終者的心境﹕「從佛教的觀點來看﹐如果臨終者有機會可以擁有正的﹑善的思想﹐那麼讓他們甚至只多活幾分鐘都是很重要的﹐而且也有目的在。」他特別提到家人 在這種情境下所受到的壓力﹕「如果沒有機會讓臨終者擁有正面思想﹐而花費大筆金錢﹐只為了讓某人活著﹐那就似乎沒有什麼道理了。但每個案例都必須個別處理 ﹐很難訂出通則。」

   在死亡的關頭﹐維生系統或使用復甦器可能會成為擾亂﹑煩惱和分心的原因。我們從佛法和瀕死經驗的證據中得知﹐即使在昏迷狀態中﹐臨終者對於周遭所發生的 每一件事情仍然非常清楚。在死亡前瞬間﹑死亡時﹑肉體和意識終於分離時所發生的事﹐對於任何人﹐尤其是對於尋求修法或安住於心性的精神修練者來說﹐都是非 常重要的時刻。

   一般說來﹐延長死亡過程的維生系統﹐只會引起臨終者不必要的執著﹑瞋恨和挫折﹐特別在這不是出自臨終者本人的意願時。臨終者的親人在面臨這項困難的決定 時﹐應該思考如果確實沒有復原的機會﹐那麼他們所愛的人在生命最後幾天或幾小時的品質﹐也許比起只是讓他活著來得重要。此外﹐因為無法真正了解神識是否仍 在體內﹐我們甚至會弄巧成拙地把他們禁錮在無用的肉體上。


佛學與醫學交流座談會
時間: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晚間八點
地點:新加坡濱華飯店(MARINAMANDARIN)會議室
主持人:星雲大師
英文翻譯:妙光法師
對象:新加坡國立大學醫學院畢業執牌醫生及在學的準醫生,暨該校文學院、哲學院及南洋大學、義安理工學院學生千餘人。

  頂果欽哲仁波切說﹕當一 個人沒有痊癒的機會時﹐使用維生系統是無意義的。讓他們在安詳的氣氛下自然去世﹐並代替他們採取正面的行動﹐是一件很好的事。當裝上維生系統﹐卻沒有一點 希望時﹐那麼停止機器就不是罪惡﹐因為沒有方法可以讓患者活下去﹐你只是以人工方式「維持」他們的生命而已。
 
一、
佛教對安樂死有什麼立場?
答:
「安樂死」能否施行?這是現代舉世同感關心,卻又倍受爭議的問題。現在有些國家立法准許安樂死,有些國家抱持保留的態度,有些國家則斷然否決。
中 國人的思想一向認為「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使是一個垂死的病人,也只能儘量幫助他延續生命,怎麼可以幫他提早結束生命呢?由於人把生看成是歡喜的、是寶貴 的,死亡是悲哀的、是不好的,因此惜生畏死,這是正常的心理。其實如果我們能重新認識生命的意義,重新調整對生死的觀念,知道生未必是喜,死未必是悲,我 想對安樂死的爭議就會減少。
現 在講施行安樂死,誰才有權利決定?誰有資格讓一個人接受安樂死?在法律上又應該負有什麼刑責?這是個複雜的問題,必須要先探討解決。也就是說,即使法律准 許實行安樂死,那麼決定安樂死的人,是他自己呢?是醫生呢?還是他的親屬呢?我在想,最愛他的人應該有權利來做此決定。但世界上無論什麼事情,雖然在愛的 前提之下,應該是好事,而不是壞事;問題是誰可以證明這個人是完全愛他的呢?這是個關係重大的問題。
台 北有一名婦女,很有錢,身體也很好,最愛她的兒女卻希望她早一點死,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就可以早一點分得財產。最愛父母的兒女希望健康的父母早一點死亡,這 個愛的標準從何界定呢?看來還是由最接近他的人成立一個委員會,推舉最愛他的人來作最後的決定吧!實在說,要求安樂死的人必定是很痛苦的,因此有人把死亡 也看成是解脫。

二、
醫生在面對臨終病人要求給他注射一針來結束生命時,應該如何安撫與應對?
答:
在 戰場上,一個負傷的將軍怕被俘虜後受到屈辱,因此拿槍命令部下一槍把他打死,以保持自我的尊嚴。一個臨終的病人,也希望在臨終時保有生命的尊嚴。一個人健 康的時候像英雄,有病了就像狗熊,甚至覺得病容難看,不希望被人看見。所以人死以後,家屬都會用布幔、床單,把亡者覆蓋,不希望給人看到死相。
有 一些病人知道自己的病已是藥石罔效,他也不希望拖延時日,只盼早一點結束痛苦的生命,因此要求醫生給他一針,以求得解脫。但這不是醫生可以決定的,即使醫 生是出於慈悲、愛他、可憐他而給他一針,以幫助他解脫痛苦。但是縱使你有這種想法,在法律上你並沒有立場,因此要由家屬或將來立法,才能獲得解決。
有 時一個病患看似病得很嚴重,也許醫生已宣告他的生命只剩半年、一個月,甚至一個禮拜就要死了,但其實也不一定。有一些人被送到太平間,卻又活了回來,這種 實例我就親眼見過好幾個。如果這時你給他一針,讓他安樂死,他就沒有機會重獲生命了。所以安樂死牽涉的問題很複雜,最重要的是要減輕病患的痛苦,對臨終的 病人要安慰他、鼓勵他,給他求生的意志與力量,讓他心理上不痛苦,這是最重要的,至於是生是死,那是自然的結果。

三、
根據以上論點,為什麼說最愛他的人有權決定要不要給予安樂死?
答:
佛教講不殺生,這是絕對的,但也不是必然的。有時候一個壞人殺了許多好人,站在慈悲,站在維護公理和正義之下把這個壞人殺掉。殺了他之後,我有功,也有過,殺人終究要受罪業的果報,但相較之下,殺人的罪過比較輕,維護公理正義的積極功德是比較大的。
有 在佛經裡,佛陀於因地修行時,曾為了救五百個商人而殺了一個壞人,所以殺生有時候也可以看成是一種慈悲。只是小乘佛教對於殺生的問題,往往寧可捨生也不去 傷害蟲蟻;反之,大乘佛教則會權衡輕重,為所當為。例如在國與國發生戰爭的時候,為了救國,他會挺身殺敵,或是為了慈悲救人,他也寧可自己擔負業報而犧牲 自己去殺生救人。所謂「有愛則可平於天下,無愛則家庭不和」,所以在愛與慈悲之下決定許多事情,就如大乘佛教裡所說的「饒益有情」。

四、
醫學對死亡的定義是心臟停止跳動和腦死,這和佛教的看法是否一樣?
答:
人死亡的一刻究竟是什麼時間?腦死,但心臟還在跳動,他還沒有死;心臟停頓了,但身體仍有溫度,也還沒有死亡。一條蚯蚓,我們把牠斷成兩截,牠兩頭都在跳動;生命是一個,究竟哪一邊才是真正的生命呢?
在佛教裡認為,跳動只是一種生機,生命還是完整的一個。生命是一個,那麼生命究竟是在哪一邊呢?這就無須妄自分別了。當然,在科學上一定有個詳細的分析,這與佛法上的解釋,有時未必要完全一樣。
早 晨,有一群人在運河邊等船,準備乘船到對岸去辦事。當船夫把小船從沙灘上推下水的時候,船底壓死了很多小魚、小蝦。船過了河以後,留下一部分人等待下一班 船。當中有個秀才問一位和尚,他說:「師父,當船推到水裡的時候壓死了許多魚蝦,壓死魚蝦必定會造罪過,那麼,請問這個罪過是船夫的呢?還是乘船的乘客的 呢?」
法師對秀才說:「是你的罪過。」
「為什麼是我的罪過?」
「因為你多管閒事。」
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再說「罪業本空由心造」;罪過是由心所造,有時在許多細節上因為無心,也就沒有罪過可言。反之,由於吾人心生分別,甚至造作染污的分別意識,因此就會有罪業果報。其實,即使是世間的法律,如果是無心的誤殺,罪過也是比較輕的。
人死亡的時間,有時候心臟沒有停止,腦神經也有跳動,可是分別意識沒有了,如此也可以算是死亡。
佛教認為意識離開身體、精神脫離軀殼的時候,那就是真正的死亡了。其實,何時死亡,時間的認定不是很重要,我認為讓病患死亡的時候不覺得痛苦而感到安然,這個要比時間的界定更為重要。
各 位醫師們都知道,有一種檢查身體的儀器叫「核子共振」,把人推到一個洞裡面檢查。我曾經幾次接受過這樣的檢查,有時因為檢查結果不明顯而需要重複進出那個 洞。每次我都不介意,反而在裡面因為感覺舒服而睡著了。所以我想死亡存活的時間長短並不重要,如能感到舒服,死亡也是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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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安樂死
crs.nccu.edu.tw/RMS/PR/files/P&R1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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