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憨山德清大師 《金剛決疑》 整理與筆記 (十七)決我法二執之疑

 

(下讚般若殊勝)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解﹞此讚般若獨被上上根人。

前屢言著四相故麤,今言著四見故細。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解﹞此讚般若法身常住。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解﹞此讚般若有離障出纏之益。不但滅罪,且得勝果。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解﹞此讚悟般若者,一念頓生佛家,生生世世,永不離佛,故此功德最為殊勝也。

後世末法之中,有能信者,其功更大。以此般若之德,不可思議,故果報亦不可思議。從初問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以來,通破凡夫中,大心眾生修菩薩行者所執之疑。然所執我法二執,有麤有細。已前破麤二執,以所執五蘊身心為我執,我所作為緣塵六度之行欲求菩提者為法執。然此二執,皆著相故。是破初發心菩薩未悟般若者之疑,但意顯下不見有眾生可度也,此後乃破微細我法二執。是已悟般若之菩薩,但執有能證之智為,有所證真如為,能證能悟為眾生,證悟未忘潛續如命為壽者,而此四相最極微細,故為微細二執。所謂存我覺我,故向下發揮,但標我字。若破此我執,則上不見有佛果可求也。經文與前問同意別,觀者應知。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解﹞從此以下,徵破微細我法二執也。

經初問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者,以初發心菩薩,乃凡夫中大心眾生始發度生之心,故種種著相,以依著自己五蘊色身修行。其所行布施,乃執著六塵麤物而求福果;其所求菩提,乃執著化佛色相之身;其土乃寶物莊嚴之土。種種所行,皆不離相,故去般若遠甚。空生起疑,被佛重重破斥,直至一切色相皆離,方契真如般若實智。而空生已悟,大眾疑消,此經文不可思議,已前半卷皆此意也。其所破,依凡夫見起,即五蘊色相之,其四相皆麤。

今此經文以下,乃是破已悟般若之菩薩,但能證之智未忘,以此執著為我,此是存我覺我之,乃微細我法二執,四相皆細,故此經中標出一字為首。但云:我應滅度眾生,更不言布施,是知功行已圓,唯有生佛之見未泯耳,故前麤後細。

問:然此細智為我,而又問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與前問意同者何也?答:此問,蓋此菩薩已離五蘊,但習氣未忘,故於真如智中亦求安住。且急急欲求菩提,執謂菩提有所住處。求而不得,其心不安,故問降伏,此求佛之心未安,以生佛之見未泯,不達平等一如耳。問同意別,故世尊破云發菩提者,當作此觀:我滅度一切眾生已,實無有一眾生得滅度者。以眾生本自如如,不待更滅,若執有滅度,則著四相,非菩薩矣,此不見有眾生可度也。然生佛本來平等,若眾生既無可滅,而此中實無有法,可容菩薩發心求菩提者。何以故?以眾生本自寂滅,即是菩提,又何容其更求耶, 此不見有佛果可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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