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

宗體篇略說--戒法與戒體不即不離,非同非異

 

資持云:『問:法之與體,同異云何?[1]答:業疏云:體者,戒法所依之本,[2]是則法為能依,[3]體是所依,[4]不可云同。[5]又云:戒體者,所謂納聖法於心胸,[6]即法是所納之戒體,[7]據此不可云異;應知言法未必是體,[8]言體其必是法,[9]不即不離,[10]非同非異。[11] 

濟緣云:『問:即法是體,法、體何分?[12]答:若望未受,但名為法,體是無情。若加期誓,要緣領納,[13]依心成業,[14]此法有功,乃名為體。[15]如藥丸喻,[16]藥味各別,[17]如戒法也;和合成丸,如戒體也。[18]丸非他物,即藥成丸;雖異而同,雖同而別,[19]如是知之。』見業疏記卷十六 



[1] 戒法與戒體是相同還是不同?

[2] 戒法是戒體所依止之根本。若沒有受戒,沒有戒體,則戒法也沒有作用。所以一定要受戒得到了戒體,戒法才能產生作用。

[3] 戒法是為能依之境界。

[4] 戒體是所依止的(最初所發之誓願)。即心的造作──有那一念心,才能去支持戒法。

[5] 有能依、所依,心、境的差別,所以不可以說是相同。

[6] 聖法,成就聖人之法,即戒法(後文會再解釋)。

[7] 聖法即是領納的戒體,沒有其他的。

[8] 單單講戒法未必是戒體,因為沒有受戒,就沒有戒體,戒法也沒有作用。

[9] 單是講戒體,必定是戒法,因為戒體是領納戒法而來,當中具足了戒法。

[10] 不是相合,也不是分離。

[11] 不是相同,也不是有所差異的。

[12] 問:若是戒法即是戒體,那有什麼分別呢?

[13] 領納:領納十法界一切的依正二報、有情無情一切境界。

[14] 依此發起誓願的心成就業性,即無表色,即戒體(無作戒體)。

[15] 戒法緣心產生作用,方名為戒體。功能:指防非止惡行善之功。為種子現行的力量。

[16] 藥就是戒法,丸就是戒體。

[17] 如五戒此藥,此藥是由五味(五戒)所組成的,每一條戒就如每一種藥的藥味,所對的境界不同,而有不同藥味。

[18] 各種藥組成藥丸可以治病,如戒體領納戒法而產生功能。

[19] 如領納不同戒法成為同一種戒體,雖異而同,雖同而別。其所產生的止惡行善之功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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