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明法師講述
民國61年於臺北正覺蓮社
目連大叫。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從此以下之文為正宗分。分三段:
一、目連悲泣陳情。二、如來廣示法要。三、當機獲益脫苦。
今此段為初,目連悲泣陳情。
目連神通第一。佛教修行的真正目的不在神通,如果我們修行到一段落,自然會有神通。天、魔、外道皆有神通,前五通皆具足,但無漏盡通。漏盡通必須修佛教的法門,諸漏已盡,證果乃得。
修行人除弘法外,自己之力行更重要,弘法是續佛慧命,捨己為人。如果自己不修,依然無濟於事,光說不做,到後來還是沒有把握的,如果光修神通亦不究竟。修的法門很多,要依佛所示,信解行證,先求正信不退,解佛深義,依教奉行,自有所得,真正了解了不會不行,有行自有證。
目連修行,從始至終有一個與眾不同的希望,而今得神通,亦見到母親了,但不能救,在這種情況之下,只有悲哀大聲喊叫涕泣,跑回去告訴佛,把他救母的經過詳細向佛稟陳。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
此下為「如來廣示法要」。
善有善報,罪亦有罪報,如同大樹有了根就不容易拔,做善有了根,就不易動搖退轉。做惡有了根亦不易動搖。目連母所造的罪不僅有根,而且很深,盤結起來了。罪當然不出身口意,身三,殺盜淫。口四,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意三,貪、瞋、癡。三業之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長時間積聚起來的,曰深。慳貪之習性堅固不改,曰結,如上所云「左手障缽,右手摶食」,是習慣成自然。修學佛法之人,於佛殿禮懺或聽法,善心發起,惡念自會暫時降伏住,但很難持久,事過境遷,可能習性仍舊現行,五分鐘熱度而已。多生累劫薰習的貪瞋癡,一下子不容易改,白天清醒時,遇事還容易用理智控制住,晚上作夢的時間,感情就強了,理智軟弱下來,三毒易起現行。罪根深結不易斷。如果我們依教修行,以無分別智契證無分別的真如理境,直心是道場,大家彼此要直心,不能彎曲。自然境智一如,唯智無境,唯獨無分別的智,沒有相分之境,倘若有相分之境,也是後得智而緣真如之相分,起了相而緣,用後得智來起的三輪不思議化。身輪現通,口輪說法,意輪鑑機,所謂「變相觀空惟後得」(後得智變真如之相,然後再觀)。如此觀曰從性起修,所起的妙用,即是從性而起的。故須先證入體性,證入體性第一步要用無分別智。故六祖云:「打得念頭死,許汝法身活。」把你的第六分別心打死,法身才能活耀,才能發身口意三業大用,此用不可思議。反之,由三業所造之罪根深結,亦是不可思議的。
非汝一人力所奈何。
並不是你一個人的力量,可以救度你罪根深結的母親。這說明了聲聞之人只得到心自在我空(了解五蘊四大假合的身體是苦、空、無常、不淨的,破我執證我空),但還不了解諸法也是空的(四大,蘊入界等完成我的元素——色心二法,樣樣都是空的),在諸法上還沒有得到自在,未證法空。所以他的神力不能挽救他母親的罪根,也就是他所得的我空真如有局限,還沒有普及到一切眾生法上。此亦秘密彈斥二乘之意。證明光得我空之羅漢,還不能發揮很大的能力。(菩薩得法空,觀自己與法界同體。)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
以上說明邪法不能救苦。你目連雖然孝順,哭聲動天地。可見目連初發心、心量即小,光為救自己母親,梵網經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如果有這種心理,證得法自在了。所抱的只是單元目標,不知法界眾生皆我父母,佛子不殺生即恐怕誤殺我前生父母,因為無始劫以來輪迴生死,天上人間,牛胎馬腹,故吾人發心救度眾生,要冤親平等,心量就大了,擴展到我空法空。你的孝心,喊天呼地,天神地神,心遊理外的外道,不能依正理而修之邪魔,以及邪術,欲界四天王(居須彌山腰四方)之天神也沒有辦法。目連是修無漏業的羅漢,尚且無法,何況修世間法有漏善、著相善法生天之天神外道,還不能與目連神通相比,何能救之?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
此句佛一語道破:欲救你母親,應當十方和合僧眾團結起來,力量是很大的。
僧,僧伽之略,華言和合眾。分二:一、理和——同證擇滅無為。二、事和——有六和僧眾,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有這六種和合乃曰僧,僧即三人或四人以上,曰眾僧,乃華梵並舉。具足了事和、理和,曰真實僧。但具事和,為世間清淨福田僧,曰清淨僧。有了真實僧能令出世,佛法久住不滅,有了清淨僧能令世俗正法久住不滅。佛子以戒為師,嚴持毘尼,即得清淨。佛滅度之後,佛法的命脈完全靠僧眾來延續,故供僧即等於恭敬三寶。僧寶是佛法的代表。法寶即佛的舍利之身,經典是佛的最高智慧結晶。「經典所在,即如來舍利之身」,又經典靠僧眾弘揚,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而此僧寶必須清淨僧——修戒定慧,持戒清淨,由之生定發慧,乃堪為世福田。十方眾僧聚集一起,所謂龍蛇混雜,你不可以分別,在無分別的前提之下,誠心的供養,不著相供養,此眾僧即為種福之田,三寶為眾福之田,如種稻於田,福足則慧開,福至心就靈了,福足慧足曰兩足尊,即是大覺佛陀。餓鬼以慳貪為業因,故須以布施度慳貪。供僧要普遍的供養,平等心,無差別,而僧眾本身亦不可受別請乃合法,供養者如心量太小,或別有企圖,受別請者亦為佛制所不許,見僧即供,不分彼此,一律平等的供養,所求的必能如意,否則善果要大打折扣。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如何供法?以下佛述供養救濟之法。
供養之法——普同供養。救濟對象——一切眾生悉令離苦,不僅僅餓鬼之苦,憂愁痛苦悉除,分別言之,意受名憂,身受名苦。怕後來得報名憂,怕現在得報名苦。害怕無法可救曰憂,有切身的痛苦,曰苦,法門一唱,方法一說,(下言盂蘭盆會供僧的方法)皆使脫離憂苦之海。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
七月十五日以前三個月的結夏安居,不托缽,居寺坐禪修道,可以受信徒送來之供養。此時印度為大熱天,蟲子多,恐傷生靈,為免身心不安寧,故由四月十六日開始,經過九旬(九十天)期滿,即解夏節之日,舉行自恣。華言缽刺婆刺拏,譯為隨意,隨他之意,任意舉發督促我的罪過,我依據你所舉發的罪而懺悔,作如下之言:
「大德眾僧,今日自恣,我某甲比丘亦自恣,若見聞疑罪,大德長老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
以上之文,各人說三遍,安居事乃結束,三月安居,身心清淨。自恣,今人無此雅量,每以客觀理由掩飾自己的過錯,自恣不僅不隱瞞,反而要求別人舉發。僧自恣日亦名佛歡喜日,以眾僧加功用行,懺悔往罪,道業增進,故佛生喜。
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
你應當為你七世以前的父母(簡單大略的一個數目),應該包括了塵點劫以來生生世世的父母,以及今世(這一世)父母,生者消災延壽,歿者往生離苦,以此觀之,實不限於七世,生生世世之父母,無不希望他後代為作功德,使身心安樂。
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
具飯,總標設供。百味,盡其味之多,味道很多,酸甜苦辣。五果,有根、莖、葉、花、果者,如水果中有帶根的、帶花的等等。汲灌盆器,洗手、洗澡、洗腳等沐浴日用的工具,皆可供僧。香、燒的香,油、塗足用的,南傳多赤足,故腳上塗油,以資保護。錠,燈也,有燈足的叫錠,無燈足的曰燭,如蠟燭。二者可通用。床舖,坐臥之桌椅板凳,盡世間所有美好的東西,把它放在盆裏邊。盆包括盤子、碟子、碗,在印度總名曰盆,即盂蘭盆。甘美,見仁見智,我認為是好的,即甘美,否則非甘美。認為他值錢甘美。此表發心要真誠,並非叫你蒐羅世上最美好的東西來供養。如世人以名利是好的,出家人不以為然。布施要清淨,如若偷別人搶別人的錢,或殺生所得之利來供養,不但無功德反而有罪。盡世甘美要作如是解。四事中略去醫藥、花、音樂,依理言應該都具足,即五供養,十供養,無一缺乏。甚至於身心的供養,心的供養,「虔誠獻香花」,只要心中虔誠,一花一香,功德都是無量無邊的。以此供養十方大德眾僧,普供養之。
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
七月十五日這一天,一切聖眾,有在山間禪定者。禪定,定與禪定是兩回事,禪為定之一種,廣義言,「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搬柴運水,迎賓送客,行住坐臥都是定。禪宗曰般若禪,參禪須有最高的智慧,否則不可能明心見性。明心見性的功夫,完全是最高智慧的表現,純粹的般若。定,由戒而生。制心一處曰定,即心不動。故禪與定,字面上稍稍有差別。山間禪定,為修禪之一種方法,不一定山間可修,如果心不受世間五花八門的誘惑,即是禪定之功夫。
四道果,四果羅漢,斷分別的煩惱,證到須陀洹果,曰見道(見道位)。斷欲界俱生煩惱之前六品,證到斯陀含果,即二果羅漢。進斷欲界後三品盡,證阿那含果,即三果羅漢,二、三果同曰修道位。迷理起分別曰見惑,初果以八忍八智十六心即斷,故曰見道,逆煩惱流,順法性流,又名逆流。分別之見惑有八十八使。思惑即是貪瞋癡慢疑等,與生俱來的煩惱。俱生的思惑有八十一品,三界分九地,欲界五趣雜居地有九品,色界四地,無色界四地,各九品,合為八十一品思。阿那含時,進斷色、無色界七十二品俱生煩惱盡,證到四果羅漢,名無學位。
樹下經行,為頭陀苦行之一種。或得六種神通,身心自在之四果羅漢,可以統理大眾。或修四諦、十二因緣之聲、緣二乘。或十地菩薩大人,從初歡喜地至第十法雲地,都是破無明、顯法身、證中道之法身大士,隨破隨證隨顯,為大人之乘,菩薩之別名。別教十信,須經一萬劫信成就。十住、十行、十迴向三賢位,須經一大阿僧祇劫修行才能十向心滿。初地到七地,須經第二大阿僧祇劫的修行,八地到等覺要經過第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才能證佛果,所謂「三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所以在七地以前八地之間,不是任運而修。此言十地菩薩,乃大菩薩,證到十地菩薩之後,可以應身百界,八相成道,現比丘相,由法身的理體而起相、用之應身、報身。法身的體約相,報身、應身約用,即體相用三大。報身即於摩醯首羅天現高大身。華嚴經中十地後心菩薩要住於色界有頂天,同時要應化身在裟婆世界,五濁惡世,現老比丘相。權現比丘,比丘為出家之男眾,女眾曰比丘尼,華言乞士、怖魔、破惡。在因中之乞士,在果中曰應供。因中之破惡,果上曰殺賊。因中之怖魔,果上曰無生。比丘三因即羅漢三果。出家受具足戒之弟子曰比丘、比丘尼。破無明、顯法性、證法身,能夠現十界之相。佛世出家弟子,很多是權現之比丘,內秘菩薩行,外現聲聞相,本地功行不可思議。千江有水千江月,或古佛之再來,或菩薩之化身。
此言權現比丘,不一定是相好莊嚴,不一定現高僧或名僧,法華常不輕菩薩言:「我不敢輕視你們,你們都有佛性,都是佛的化身,菩薩的示現。」以這種眼光來供養,就不會起分別心了。當解夏節這一天,皆同一心受缽飯之供。或十供養或五供養,盛在缽中,百味雜陳(近世有羅漢齋、如意齋、吉祥齋、上堂齋種種差別)。無論是權現比丘或山間禪定,......根本問題都要具足清淨戒,戒為大小乘共修,持戒清淨,乃具足比丘、比丘尼之戒體,剃髮染衣之人天師範,我們就不應該輕慢他,出家登壇受具足戒後,應該是具清淨戒。如果破戒,在佛法中是不可原諒的,尤其四根本戒,要逐出僧團,權現的比丘亦應具清淨戒,具戒的功德才可為人天福田。故須稟持具戒,方能受供。「三心未了,滴水難消;五觀若存,千金易化」。有道無道,你自己知道。身心清淨,其德洋洋無邊。如若破戒,雖亦受供,但難以消化。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途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能夠供養這些自恣的僧侶,所得之果報,能令現世父母、六親眷屬等超出三惡道之苦。六親包括父母、兄弟、姊妹。父黨六親即伯叔、兄弟、子孫。母黨六親即姑姨、姊妹、女孫。眷屬即夫妻婢妾、一切表裏姻親等,就可以解脫了,衣食自在。若父母現仍在者增福延壽。若七世以前之父母,可以生自在天,自在化生,生天不是投胎而生,三種意生身,隨意而生,想生那裏就生那裏。眾生隨業而生,沒有自在。天人衣食自然,若禪悅法喜食,第一義食,如來衣,慚愧衣,都是自然的。入天華光,諸天快樂之相。分言之,萬行因華,般若為光,第一義曰天,三德秘藏為之宅,是名入天華光。由此可知不僅度於今生父母,六親眷屬,不惟拔度餓鬼,悉離血、火、刀三途苦,不僅可薦亡亦可利益現前父母,存與歿悉離憂苦,功德之大,無以復加。
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願竟。便自受食。
施主作盂蘭盆會供養,本為父母,故佛指示眾僧,於受食前,先為施主咒願:「願他七世父母超生,願他現在父母消災免難。」在發願之後,要修禪定作觀,迴向。如食前先作五觀,然後再受食。過堂,齋堂曰五觀堂,吃飯正是修五觀之道場。言五觀者:計功多少,量彼來處。忖己德行,全缺應供。防心離過,貪等為宗。正事良藥,為療形枯。為成道業,應受此食。五觀為在禪定中修的觀照。在未吃前,先將食物放佛前或塔寺中佛前。供佛及僧,咒願禪定,三寶具足,布施之福乃得圓滿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
此時目連及諸大菩薩,施者與受施者,一心一德,各以報恩之心,令慈母得益脫苦。
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上來由於身口意三業清淨之供養,目連之母,解脫了一劫餓鬼苦。人命由八萬四千歲,每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再由十歲,每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四千歲,如是一增一減曰一小劫。二十個小劫為一中劫,四個中劫為一大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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