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 星期五

處靜.思道


  菩薩戒的第三十三條「觀聽作惡戒」,[1]與出家戒的「不歌舞觀聽戒」之制戒用意,都是為了成就道業。

  唐.法藏大師撰《梵網經菩薩戒本疏》云,觀聽作惡戒的制意,是菩薩理宜處靜思道,何容隨流蕩志,失於道意?」若違犯,有八種過失:一、失禪定,二、增放逸,三、壞善品,四、滅法行,五、招大譏,六、誤所化,七、毀禁戒,八、成苦因。此是壞道之甚,所以須制。[2]

  修道人應該住在寂靜的地方,以思惟聖道,聞思修絕對是從寂靜當中開始,必須先在靜中修,《小止觀》二十五方便也說明「息諸緣務、在寂靜的阿蘭若處」,因此不可以跟世俗人一樣放逸,這樣會影響道業。

  若內心不能恆常在佛法的所緣境上,專一相續安住,結果就會失去禪定。在還沒有證得聖道之前,寂靜安定的心很容易破壞,心容易浮動被世間五欲影響:

  第一會「失禪定」,因為無始劫以來慣於世間生死的習性,一接觸五欲境界就容易讓內心的種子現行,而干擾修定

  第二「增放逸」,內心若沒有禪定的保護,當與五欲的境界接觸時,很自然就會被吸引、被轉走、被影響,就會增長放逸懈怠之心。

  第三「壞善品」,若內心完全在五欲的境界活動,就會破壞戒定慧的修學。在佛門中的修持是為了「逆生死流」,卻變成在五欲當中造作「生死流」,從還滅生死變成流轉生死、隨順生死。

  第四「滅法行」,此是說放逸不但會破壞自己的戒定慧,同時也是毀滅佛法的行為。因為當他人看到在佛門中的修行者如此放逸不莊嚴,會影響眾生的學佛發心,如此既不能自利又無法利他,佛法就會消失、破滅。

  第五「招大譏」,本來修道者是人天師範,若放逸造惡,當然會招來世間人的譏嫌、誹謗,這在許多媒體可看到,現在網路傳播更甚。

  第六「悞所化」,若作為師長的人放逸,弟子可能就變本加厲,因此耽誤所教化的眾生、或者耽誤眾生受教化的機會。

  第七「毀禁戒」,修道者若不能少欲知足,反而放逸;不能收攝心念,進一步就會越過界限,毀犯佛的禁戒。

  第八「成苦因」,造作惡業後,未來的果報會到三惡道去受苦。

  所以「觀聽作惡戒」、「不歌舞觀聽戒」看起來好像沒什麼,看看聽聽娛樂,有如此嚴重嗎?其實對修學聖道來說,破壞是非常嚴重的,所以佛陀嚴格來遮止。

  觀聽歌舞能使修行人心生染著,迷於聲色,尤其現在網路影片容易取得,其精密的演算法讓你看得欲罷不能,乃至看戲之人忘了戲,情緒隨之流轉。

  多部戒律與注釋明確指出,觀聽歌舞能使修行人心生染著,迷於聲色,進而易受貪欲、散亂等煩惱影響,失去正念,修道不得清淨、擾亂道業,甚至造惡業,若不悔過,能障礙修道。

  聲色導致人神智迷惛、道心遠離,初學者尤應避之如刀劍,當視外境無著,內心得以寂靜安定,增上覺照之功。

 



[1] 《梵網經》卷2:「若佛子!以惡心故觀一切男女等鬪,軍陣兵將劫賊等鬪,亦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伎樂之聲,不得摴蒲圍碁波羅賽戲彈碁六博拍毬擲石投壺八道行城,爪鏡蓍草楊枝鉢盂髑髏而作卜筮,不得作盜賊使命,一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輕垢罪。」(CBETA 2025.R3, T24, no. 1484, p. 1007b14-20)

[2]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6:「制意者,菩薩理宜處靜思道,何容隨流蕩志,失於道意?別顯有八:一、失禪定,二、增放逸,三、壞善品,四、滅法行,五、招大譏,六、誤所化,七、毀禁戒,八、成苦因。壞道之甚,故須制也。二、次第者,前貯畜非宜,今觀聽作惡也。三、釋名者,觀聽非宜,作不應作,戒防此失,故以為名。四、具緣者,此中有五種戒:一、觀鬪戒,二、聽樂戒,三、博戲戒,四、妓術戒,五、賊使戒。然此五戒各具四緣犯:一、有所對用,二、有心趣向,三、造趣方便,四、事成,結犯。皆準可知。五、闕緣。初二戒中,闕初二緣,各不犯;闕後二緣,得方便罪。於後三戒中,四緣內隨闕一緣,皆得方便罪。準釋可知。」(CBETA 2025.R3, T40, no. 1813, p. 649a27-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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