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0日 星期日

父母忌(《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


 (父母之忌,儀稍不同,惟是我親,非關眾也。住持預日命侍者,送祭儀於庫房,代辦祭筵。若舉念誦,侍者即白維那、客堂,客堂即挂牌,牌云:)

明日堂頭和尚,為父諱日追薦。(或母忌,誕曰隨改)諷某經一日,請經師幾位,開列於左。 (某某)(某某)

(晚課上殿時,住持命侍者,於方丈左傍設供位,具香花燈茶,供於牌前。晚課回堂,住持獨自徃山門外,隨向俗家方位,運心默召云:「我釋男某甲,明日逢嚴父、或慈母,諱日之忌,是以今於寺中設位供奉。唯願我父我母,以不思議,天性相關,應時知覺,即知我男,在此啟請,隨請而來。」懇禱之至,應三請。請時,應觀想父母形容音聲。儼若隨請而來,想父母來,即默云:「我父我母,相偕進寺來。」想,隨即進寺,到設位前四揖,拈香,獻茶。想父母儼然坐,歡喜快樂,再四揖而退。

是夜,住持自用蒲團,坐在設位下邊,默念地藏菩薩聖號萬聲。次日早課畢,住持一人,仍向設位拈香,獻茶。午梆上供,即煩誦經幾位諸師,到設位前上供,儀與前同,而不一一跪獻奉,亦不行禮設拜。待說法竟,舉讚回向已,維那云:「頂禮和尚。」各回本處。至晚念誦畢,回向如常,向佛白薦疏一通,云:)

伏以 釋天調御覺海導師 琅函三藏靈文 金地六和上士 敢傾私慕之誠 仰凟圓明之鑒(續入俗居鄉貫云云)祠下居住 奉佛誦經薦父(或薦母)比丘(某甲) 專為追薦先考(某某)府君一位之靈(若母,改先妣某氏某孺人。或父母雙薦,二人名并用)是日至心拈香 歸命兩土化主 彌陀釋迦 極樂國中 諸佛聖賢 金蓮座下 恭通情旨 伏為先考(某某) 享壽幾十幾歲 原命(某某) 相(某)(某)(某)時受生 大限歿(某)年月日時去世。(或薦母或雙薦,隨改)切念嚴君(為母改云慈親,雙薦改云父母)德重 若泰山之彌高 養育恩深 似滄海之難量 不幸早經見背 未報捐埃 日月交馳 光陰易邁。茲今本月(某)日 俄臨幾週忌辰 仰憑大覺之功 上酬劬勞之德 由是延僧幾員 念誦(某)經幾部 用資雲程 早離幽趣 伏願 已在人天者 轉增五福 任意逍遙 未離諸趣者 超昇九品 隨心自在 右疏恭請三寶證明 誦經薦親回向文疏 年月日 比丘(某甲)具疏(事畢,住持命一侍者,代謝誦經諸師)

 

證義曰:此報父母養育之恩及聽許出家之恩也。

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佛說四恩而父母恩為第一。《梁皇懺法》云:「次復應須思念父母養育之恩。懷抱乳哺愛重情深寧自危身安立其子云云。」佛言:「天下之恩莫過父母。夫捨家人未能得道唯勤學為善莫廢積德不止必能感報劬勞之恩。」又言:「其中若有父母少便孤背難可再遇空想悠然。既未得神通天眼不知父母捨報神識更生何道?唯當競設福力追而報恩為善不止功成必致。」經言:「為亡人作福如餉遠人。若生人天增益功德。若處三途或在八難永離眾苦。若具真信受正法教得超悟七世父母、歷劫親緣憂畏悉除同得解脫。是為智者至慈至孝最上報恩!」據此則作法追薦遵佛訓也。

 

《雲棲崇行錄》云:「梁,法雲,陽羨人。七歲出家,為莊嚴寺寶亮弟子。雋朗英秀,於妙音寺開講《法華》、《維摩》二經,學者輻輳。性誠孝,勞於色養,居母憂,毀瘠過禮,累日不食。旻法師謂曰:『聖人制禮,賢者俯就,不肖者豉及,且毀不滅性,尚出儒宗,況佛有至言:「欲報生恩,近則時奉顏儀,遠則啟發菩提,以導神識。」宜速思遠理,使有成津,何可恣情,同於細近?』乃割哀,微進饘粥。」蓮池贊曰:「曾子之母死,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即雲公之居喪,雖曾子,何加焉?」語曰:「釋氏棄其親,豈理也哉!」

 

又曰:「後周,道丕,長安貴胄里人,唐宗室也。七歲出家,十九值駕幸洛京,長安焚蕩,乃負母入華山,安止岩穴。時穀湧貴,丕自辟穀,惟乞食供母。母問:「食未?」恐傷母意,必曰:「已齋。」母曰:「汝父霍山戰沒,骨暴霜露,能收取歸葬乎?」遂往霍山,拾聚白骨,晝夜誦經,呪之曰:「昔人精誠所感,滴血認骨。願羣骨之中,有動轉者,即吾父遺骸也。」一心注想,目不輕捨。數日間,有髑髏從骨聚躍出,搖曳良久,躃踊抱持,賷歸見母。是夜,母夢夫歸,明晨骨至,人以為孝感所致。後應制論道,多居元席,朝野歸重。」蓮池贊曰:「絕粒而餉母飢,誦經而獲父骨,可謂大孝,兼乎存歿,而至行超於古今者矣,嗚呼異哉!」

 

其次如僧道紀,母必親供。陳尊宿,織蒲供母等。釋氏之孝其親,反過於世人,傳記所載,葢歷有明徵。今猶有病釋氏無親者,三種不才,僧之罪也:安享十方之供,而不念其親者,一也;高坐閒暇,而俾其親勞力如工僕者,一也;割愛出家,而別禮他人為父母者,三也。生既如此,死不薦悼,無庸言矣。忘本至斯,尚何望其振興佛法乎?[1]

 

◎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

 



[1]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卷第四,X66, T1244, p. 410a15-410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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