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

十方釋子同法食(四)供養十方福十方


陽光下錯落的斗笠(法鼓山2007月曆圖)


若飲食上經常受人別請,
久而久之,容易產生個人色彩、自我標榜。
四人以上經常別眾受供,
久而久之,容易產生小團體的伴黨意識,
如同提婆達多的案例。

一旦習慣以自我為中心,
長久下來,認知就易變質,
而違背身為一個出家人「十方的僧體。

藉著日常生活的法合、食和,
才表現出僧體之合。故「六和合即是:
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
戒和同守、見和同解、利和同均。
食和,即是利合同均,
包含佛陀對僧人一切四事供養的規範。

從任何一個僧人的身口意、戒見利,
就可嗅到解脫的法味、法聚的功德,
無一不展現出佛陀藉境教薰陶、轉識的巧妙。

藉著十方僧人隨機來往於常住僧團的因緣,
施主倘若能夠以無分別心,
虔誠的以僧次行供養,
縱然自己目前的財力只有辦法供養一份,
然而這一份飲食的福報,
也將無限量擴大,遍及於十方,
梵網經云:「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
註:四事供養:飲食、衣服、臥具、湯藥。

文章引用出處:佛子諦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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