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聽過:「不要造業」、「他又在造業了」、「我造了好多業要懺悔…」,乍聽之下,可能都會覺得這個「業」是一種負面的想法,幾乎是等於「罪」一樣。
這也是一種文字運用與理解上的偏差。佛教不講「原罪」,他沒有「罪」這種悲觀的觀念,而是一種對諸法的「實觀」。
「業」的巴利文為「Kamma」(梵文:Karma),包含在五蘊的「行蘊」中。佛陀對於Karma有非常清楚的定義:「It is volition that I call Karma. Having willed, one acts through body, speech and mind. Volition is ‘metal construction, metal activity. Its function is to direct the mind in the sphere of good, bad or neutral activities.’」
從這一段解說,可以讓我們很清楚的明白,所謂的「業」就是意志(思),也就是《地藏經》所說的:「起心動念,無非是業」。因為有了決意(Volition, 意志, 思),才經由身、口、意發為行動。所以從心的造作、心的活動,就是業的產生,不論善、惡、無記的意念均是。其之所以被歸類在「行蘊」,即使因為此意志(心的造作、心的活動)能指揮心智發動身、口、意的活動,而產生業果,所以身、口、意被稱為「三業」。
但這個「業」,是造成生死流轉之因,每一個念頭、每一個行為都會造成業因,待這個因成熟之後,又興起新的緣。行為與結果的不斷循環,就是業的循環,在我們不斷的經歷生老病死之流轉時,同時又造了未來的業因。
當我們「看見」了這個宇宙的實相之理,也正信之(真正的相信),那就是能開始踏入修行之路。因為起心動念,舉止動作,無非是業,這是實觀的因果法則。所以修行者的把握當下,就是要善護心念,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能修福的時候,盡力為之,就會得到福業;反之若常作損人之事,一定會常遇到不順。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業」是只要造作了,就會產生其應有的果報。但我等佛弟子應該好好利用此法則,修福增慧,也就是佛陀教導我們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修行就是要照顧好自己時時刻刻的心念,如果每一心念都能照顧的好,絕對能利於眾生,這就是修行。證嚴上人說:「『修』就是修身養性,『行』就是端正行為…時時刻刻照顧好我們的心,愛護我們的心,不要讓自己的心出軌」。
法師到安:
回覆刪除末學查了一下佛光大辭典,業的梵文才是karman,巴利文應該是kamma。
感恩Jason大德!
刪除末學再去查了一下,果然Pali.的"m"在範Skt.是用"r",就如同法的Pali是dhamma,Skt.是dharma,所以業的Pali是dhamma,Skt是dharma。謝謝您!末學已經修改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