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非常講究,有一首名對:「楊岐燈盞明千古,寶壽生薑辣萬年」,這是古人做執事僧,公私分明的最好榜樣。
「楊岐燈盞明千古」典故出於宋朝楊岐方會禪師,他的房間有二個油燈,一盞是私人的,一盞是公家的,處理執事時點公家的油燈,自己看經等就點私人的油燈,所以後人以此讚嘆他公私分明,照耀千古。
「寶壽生薑辣萬年」典故出於宋朝寶壽禪師,他在當庫頭時,住持五祖戒禪師因為感冒,就叫侍者到庫房要一些薑,寶壽禪師說要拿錢來買,讓戒禪師聽了非常感動。後來有道場請戒禪師推薦住持,他就講我這裡有一位賣薑的人可以當住持,指的就是寶壽禪師,因為他公私分明。後來叢林的庫房,就寫這一副對子,以示大眾。
古人也有因為要用鹽而去大寮取,但典座師不在,他想就抓一點應該沒關係。可是隔天他坐禪時入定,看到眼前一堆鹽,再過一天的鹽堆更大,愈來愈大堆。他才想到前些天拿鹽沒跟典座師講,變成偷盜,趕緊去買鹽來還給常住,而且要向大眾懺悔,然後鹽山才消失。
以下,敬錄 會性長老於《慈悲三昧水懺講記》中,p. 308-313的開示:
古人非常講究,有一首名對:『楊岐燈盞明千古,寶壽生薑辣萬年』。這是古人做執事僧,公私分明的最好榜樣。
宋朝楊岐方會禪師,他開悟以前,在常住寺廟中做當家,管常住的寺務,古時沒電燈,都是點油燈,他的房間有二個油燈,一盞是私人的,一盞是公家的,辦公事點公家的油燈,自己看經,是辦私事,就點私人的油燈。辦執事時,公私分明,一絲都不敢損害常住物,所以他用二盞油燈。後人就稱『楊岐燈盞明千古』,公私分明,照耀千古。
宋朝的五祖戒禪師,五祖在山上,當住持的時候,當時的庫頭師是寶壽禪師,還沒開悟前,做庫頭,有一天,五祖戒禪師,他是住持,感冒了,古人感冒用黑糖、捶薑,煮薑茶來喝就會好。五祖戒禪師感冒了,要薑來煲黑糖,就叫侍者到庫房去,向庫頭要一些薑,侍者到了庫房,向寶壽禪師要薑,禪師說要拿錢來買。侍者很難堪,回去向五祖戒禪師講,要拿錢去買。戒禪師聽了非常感動,這個人可以,對,要拿錢去買才對。馬上拿錢去買。後來另外一個道場,住持過去了,沒人當住持,當時的政府,要幫這個寺廟找住持,就請戒禪師推薦,他就講,我這裡有一位賣生薑漢可以,賣薑的人可以當住持,指的就是寶壽禪師,他知道這個人公私分明,對住持尚且要拿錢來買,對於別的人,當然更是分明了。所以就請他去做住持,『寶壽生薑辣萬年』,顯示公私分明。古人辦公事的公私分明的程度,值得後人學習,是很好的對子。後來叢林的庫房,就寫這一副對子,非常的好。
古人也有因為要用鹽,去廚房拿鹽,但沒跟典座師講,叢林的廚房是典座師管理的,飯頭、菜頭,乃至挑水淨頭,一概都是要由典座師總管,去廚房、大寮拿東西,一定要經過典座答應。當時有一個禪師,要一點的鹽,所以到廚房去拿,但典座師不在,飯頭師也不在,他想抓一點,沒多大要緊。可是很奇怪,過了二天,他坐禪,工夫很好,會入定,一入定就看到眼前一堆鹽,今天較小堆,第二天坐,看到的鹽大一點,後天,更大一堆,愈來愈大堆,他嚇壞了,怎麼一入定,就看到眼前一堆鹽呢?後來才想到,那一天拿鹽沒跟典座師講,變成偷盜,要賠加倍的利息,佛法物的利息很大,一天十倍利,今天一兩,明天變十兩,一直加下去,幾天過後,變成一座山。趕緊去買鹽來還給常住,而且要向大眾懺悔,然後鹽山才消失,入定才沒有鹽山。現在我們大家不會入定,到底有多少鹽山不知道。別說鹽山,可能什麼山都有,太多了。這講起來是很可怕的事情,但是道理必定要知道,若不知道,免不了就會錯誤因果。
古時大叢林跟台灣的小寺廟情況不一樣,古時的大叢林來的出家人都是十方來的,對寺廟並沒有什麼緣故關係,當住持的人也沒有什麼緣故關係,人供養常住的,就是常住的,當然不能混亂,完全屬於公家物。現在台灣的小寺廟,有些情況不一樣,其他地方我不知道,我這裡要叫他公私分得很清楚,困難,怎麼說?
一般人拿來說供養師父、供養法師,我哪有這麼會吃?比方拿一盒香菇來供養法師,我怎麼可能通通吃下去?當然我不可能拿來私人用,我都是說大眾用、公家用,我允許的,他拿來供養我私人。個人的東西拿給公家用,可以,只有好,沒有壞。又比方說,有人拿一盒水果來供養師父,我不可能天天吃水果過日子,吃不完,當然就給大家用。私人的給大家用,可以的,私人的拿來大眾用,不是拿來供養常住,供養常住就是供養常住,要分清楚,公私分明。像這樣的小地方,可以講明,是一個寺廟,實際上大部分的物品,都是以一個人的名稱,拿來供養,當然大家都可以用,沒什麼大問題,只要我答應,准許,大家都可以用到。不要聽了以後就不敢吃了,那我以後就要吃水果、吃香菇過日子了。那我也沒飯吃了,因為沒有人拿米來說要供養法師。一般人拿米來都說給大眾用,但也有人拿東西來會這樣想,雖然口上講供養師父,心中也想『這麼多,當然是大眾用』,那有一個人吃到完,不可能的事。有人會這樣想,但講出來的話又不一樣,講供養某人,就變成一個人的私品。私人的東西,充入大眾成為公物,不是公家的東西變成私物,這當然可以。我這裡雖然是這樣,但我個人還是公私分明,一樣的東西都分得很清楚,公家的東西就是公家的,我私人的是私人的,但我私人的可以放到公家用,不會把公家的變成私人的來用。因為我從開始學佛,就明白這個道理,知道因果。因為我一入佛門,受戒以前,對於戒學已經明白很多了,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不會隨便,不會混亂,因此之故,辦公事,只有比較好,不會難辦,有人認為這樣子,什麼事都不能辦了,不是這樣。明白道理,辦公事越好辦,可以辦得越清楚,越不麻煩。比方像我現在的情況,我拿來供養大眾的機會很多,但我不必用到常住的,只有我的拿出去,我不必把公家的拿進來,因為我不會有所欠缺,因為一般人都是拿來給我個人的,我只有供養大眾,大眾可以安心受用,並沒有過失,因為我私人的給大眾共用。
假定是拿來供養三寶,像有人拿個紅包,說供養三寶,這樣的錢,就拿到常住去。有人會曉得,這一份供養師父,一份供養常住,就分得很清楚。若是供養三寶的,不論多少,我都不敢受用。供養三寶,就要拿到常住那裡。對於三寶物詳細研究,道理很多。像《寶積經》裡的寶梁聚會,還有戒律學上關於盜戒的詳細說明,都得去參考,才會徹底明白。現代人當然沒那麼講究,但是雖然沒做得那麼徹底,道理須要明白。做多少,算多少。這是第二段,屬於常住公家的物品,三寶物混亂雜用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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