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慈舟大師 《金剛經中道了義疏》整理與筆記(四)詳譯經文:法會因由分第一

三、詳譯經文 

且依三十二分,勿須另起爐灶。


法會因由分第一

 法會非六種因緣不起,不但此會,三百餘會,會會皆然。此經三十二分,六朝時梁昭明太子所分,讀誦時不可混入經文。

按三分說,此分即第一序分,又二:

一、通序;通於諸經。故亦名證信序,以六種成就,證明佛法有據堪信故。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衹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先明此六種因緣之來源。

因世尊將入涅槃時,阿難尊者悲泣。無貧尊者語曰:「汝持佛法藏,宜以後事請佛。」如是尊者以四事問佛:「一曰、佛在日以佛為師,佛滅以誰為師?二曰、佛在依佛住,佛滅依何住?三曰、惡性比丘不守淨戒,佛有威德能調伏之,佛滅如何調伏?四曰、欲結集佛所說法,經首應置何語?」

佛答第一問曰:「我滅後當以戒為師,戒身即佛身故。」

答第二問曰:「依四念處住」:
(一)身念處,即觀身不淨。如中陰身似鬼非鬼,一、二尺高,因無明業識,不見光明,或有應對討債還債處,男女交媾,而生倒心時,即現一線光明,見之即起貪欲,無論遠近,霎時即到,自覺是男則愛女,自覺是女則愛男,與之奪淫,一觸父精母血,中陰身沒而成胎,此「第一種子不淨」也。既投胎已,住在生臟之下,熟藏之上,此「第二住處不淨」也。出生時血胞崩潰,由母產門而出,此「第三出處不淨」也。既出生已,九孔常流不淨,所食香美飲食,盡成臊臭糞溺,死後青瘀腫脹,此「第四究竟不淨」也。愚人不修此觀,故愛身不已,為身造業。有觀智者,求生西方極樂世界,蓮華化生,微妙香潔,而無愛心,是真清淨。
(二)受念處,即觀受是苦。如吾人觀生六道是苦,一遇難緣,即苦上加苦,曰「苦苦」。有時亦樂,樂壞仍苦,曰「壞苦」。即或不苦不樂,亦是無常轉變,曰「行苦」。善觀法性者,不隨境轉,則不苦矣。
(三)心念處,即觀心無常。無明妄心,或貪、或瞋、或癡,念念不已,時刻不停,曰「無常」。善觀法性者,知妄無常,乃知常住真心矣。
(四)法念處,即觀法無我。色、受、想、行、識五蘊諸法,本無主宰,愚人妄作主宰,執以為我,即覆真性。善觀法性者,捨此我法二執,能證法身真我。

答第三問曰:「惡性比丘以默擯,默不與語,彼自去矣。」

答第四問曰:「一切經首皆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大眾。」佛命安此,智鑑三益:
(一)斷疑故,結集時,阿難禮佛昇座已,得佛加被,相如同佛,眾起三疑:1、疑世尊重起說法;2、疑他方佛來;3、疑阿難成佛。一舉「如是我聞」,則三疑頓斷。
(二)息諍故,若不推從佛聞,則諸羅漢德業道果齊等,未免諍論;今稱佛說,即免諍端。
(三)異外故,西域外道經典,首安阿、漚二字:安「阿」者,斷見外道;安「漚」者,常見外道;佛經非常非斷,故異外道。

「如是」者,即「第一信成就」。「如是」,是指法之詞;約事即指此一卷經,約理即指所詮理事不二之中道。亦可云「法成就」。又、真如不變曰「如」,無非曰「是」。

依賢首小、始、終、頓、圓五教,各有「如是」:

小教真如,我空則是。

始教真如,我法俱空則是。

今經即終教大乘之如是,而兼頓、圓。

終教真如,即空有不礙則是。

頓教真如,離言說相,離心緣相,親證則是。

圓教真如,圓收圓遍一切法故。一毛、一塵,隨拈一法,無非法界。法界之內,無法不具,如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裡轉大法輪,蓋顯事事如理圓融無礙則是。

此經從多分說,皆三諦圓融之中道,如開圓解者,即圓人受法,無法不圓,故通圓、頓。



「我聞」者,即「第二聞成就」。阿難已無我執,今隨眾生語,假說為我,即事;亦即無人無我大公無私之我,即理;合之即中道。聞佛說法,即事;自心聞自心中佛,說自心如是之法,即理;亦理事不二,故曰「我聞」。

又、我執不知人我一體之凡夫如夢,由煩惱障起者有二:
(一)是非顛倒者,如執我非為是,他是為非,非己有執為己有等。
(二)是非不倒者,又二:
1、似法我執而實人我執者,如各執我所有物非他有,不知所有為五家官有,故有人我執者,必有不善解之法我執,亦人我執也。
2、不知諸法本空之二乘,由所知障起者,執是為是,執非為非,如定執生死染汙罪過等為非,出世修行清淨功德等為是,此不知一切有為法如夢幻等。然法執如藥,能治我執之病,乃除執藥之心,病去藥除,故曰「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有法我執者,未必有人我執。又者、二空,空執亦空,方成真空不空,即是幻有;幻有非有,即是真空之中道我。



「一時」者,即「第三時成就」。佛說法與眾生聽法,感應道交之時也。

約事,在五時中即第四般若時;約理,則念劫圓融通一切講說此經時。過、現、未來,乃至十世古今,不離當念,故一念舒為無量劫,無量劫促為一念,「山中方七日,世上幾千年」似之。故時亦中道也。



「佛」者,即「第四主成就」。

約理,即法身佛;約事,通報、化。理事不二,亦中道也。

又、佛者,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謂之佛。自覺對不覺凡夫說,不知真本有,不達妄本空故。真即本具法身、般若、 解脫。妄即起惑,造業、受苦。覺他對自覺小乘說,佛以自覺真妄,教令他覺也。覺行圓滿對菩薩說,等覺以下生相無明未盡,是覺妄未圓,亦即覺真未圓。即自覺未圓,覺他亦然;惟佛與佛,覺行圓滿。



「舍衛」下,即「第五處成就」。

約事,舍衛譯為豊德,國人德豊厚故,波斯匿王所都之國名。「祇樹」:「祇」即祇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之名,於戰勝日生故名;園中「樹」為祇陀太子所施,故曰「祇樹」。梵語須達多,此云「給孤獨」;以能周給孤獨為名。園為給孤獨長者所施,故名「給孤獨園」。

約理,佛以法為身,法身具無盡功德。法財,曰豊德國。正念戰勝妄念,而得成菩提樹,曰「祇樹」。既成佛已,大慈大悲,等以法施,曰「給孤獨」。亦理事不二也。



下二句,即「第六眾成就」。

約事,梵語「比丘」,此云乞士;解見『流通分』。

「眾」,梵語僧伽,此云和合眾。
(一)身和同住,即行住坐臥無參差不齊之過。
(二)口和無諍,即互相讚歎而無諍端。
(三)意和同悅,即不各懷意見,同悅佛法。
(四)見和同解,即同具正見,同解佛法;即或所學各宗不同,但恨壽命短促,知識有限,未能博覽法海耳。
(五)利和同均,即施主所施飲食衣物,同住一處僧,平等共受。
(六)戒和同修,即受戒百歲比丘與初受戒比丘,同持二百五十戒而無增減。

以上六和,若戒能和,則餘五易和,否則不和可知。故具足六和合,方為好僧。

又、一、二、三人不名為僧,四人以上,乃至百千萬人,同一界住,皆為一眾,曰「僧」。

又有聲聞比丘、菩薩比丘;又各有真實及權現二類。

此「千二百五十」,常隨眾也。此外尚有四眾弟子,及天龍八部,如流通分中說。

約理,佛攬三世間以為一身,佛如心王,弟子如心所,王、所不二,唯是一心,不二中道也。疏題下云:「字字句句,疏歸中道」。

于此六種成就,可見一斑。



表格 3 六種因緣之來源


阿難尊者以四事問佛

佛答問曰

一、佛在日以佛為師,佛滅以誰為師?

我滅後當以戒為師,戒身即佛身故。

二、佛在依佛住,佛滅依何住?

依四念處住

(一)身念處-觀身不淨

第一種子不淨

愚人不修此觀,故愛身不已,為身造業

第二住處不淨

第三出處不淨

第四究竟不淨

(二)受念處-觀受是苦

苦苦:如吾人觀生六道是苦,一遇難緣,即苦上加苦

善觀法性者,不隨境轉,則不苦

壞苦:有時亦樂,樂壞仍苦

行苦:或不苦不樂,亦是無常轉變

(三)心念處,即觀心無常

善觀法性者,知妄無常,乃知常住真心

(四)法念處,即觀法無我

善觀法性者,捨此我法二執,能證法身真我

三、惡性比丘不守淨戒,佛有威德能調伏之,佛滅如何調伏?

惡性比丘以默擯,默不與語,彼自去矣

四、欲結集佛所說法,經首應置何語?

一切經首皆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大眾

第一信成就、法成就

如是

小教真如,我空則是

始教真如,我法俱空則是

終教真如,即空有不礙則是

今經即終教大乘之如是,而兼頓、圓

頓教真如,離言說相,離心緣相,親證則是

此經從多分說,皆三諦圓融之中道,如開圓解者,即圓人受法,無法不圓,故通圓、頓

圓教真如,圓收圓遍一切法故

約事

即指此一卷經

約理

即指所詮理事不二之中道,亦可云「法成就」

第二聞成就

我聞

今隨眾生語,假說為我,即事

合之即中道

亦即無人無我大公無私之我,即理

聞佛說法,即事

亦理事不二,故曰「我聞」

自心聞自心中佛,說自心如是之法,即理

第三時成就

一時

佛說法與眾生聽法,感應道交之時

約事

在五時中即第四般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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