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

法鼓傳燈日-3

   聖嚴師父說:「遺憾沒有,心願是永遠有的」,勉勵傳法者要願願相續,法燈永傳,一起成就人間淨土的大願!

  而何謂「法子」?「從佛口生,得佛法分」,一位真正的法子,是要能發出離心與菩提的。因為有出離心,所以無煩惱;因為有菩提心,所以願奉獻。而在《六祖壇經》中,有人請問六祖如何傳「正法眼藏」?六祖惠能大師說:「有道者得,無心者通」,有擔當、有悲願,就可以傳法。

這是主燈,已盛滿了酥油。


因為是傳法,所以要獻供。為何要奉供?因為佛法能常住利益眾生,是由於三寶的住持,所以要以感恩的心來供養三寶。


接受傳法的菩薩虔誠的奉供,也成就自己與大眾的道業。


果東方丈開示,弘法護法,就是法鼓,讓佛法的光明永遠不滅!


師父曾經說了五點,是可以接受傳法的條件:
一、對佛法具正知見。
二、生活言行嚴守淨戒律儀。
三、具備弘法的悲願與能力。
四、具備攝眾、化眾、安眾的能力。
五、認同法鼓山理念,願盡形壽、推廣法鼓山理念。


果東方丈開始點燃主燈。


開始傳給十三個子燈,這位是惠敏校長。


這位是副住持果暉法師。


這位是果鏡法師,也是印隆非常崇仰的老師。


再由這十三個子燈,分傳至法鼓山僧團法師的手上之燈。


再由法鼓山法師手上的燈,傳到每一位傳法者手上的燈。

- 法鼓傳燈日-1

- 法鼓傳燈日-2

- 法鼓傳燈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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