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2日 星期六

思維自己的責任

    或許是因為父親早逝的關係,我從小就非常獨立,不喜歡依靠別人,再辛苦也咬牙撐過去,不輕易開口求援。

   出家後,生活方式完全改變,因為生活上的一切都必須靠檀越的護持。剛開始我很不能接受,甚至於寺院發的單金我都不想拿,若拿到了單金或得到供養,我都會繳回去或偷偷放入功德箱,或移做寺院支出使用。其實這個心態,是還沒有把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出家人。

   怎麼會這麼說呢?因為比丘、比丘尼是梵語,譯義是「乞士、乞士女」的意思,也就是我們要上求佛道以利眾生,下求資糧以養色身,出家人的正命(指生活、生存的方式)就要乞食,也就是要接受檀越的供養與護持。

   我曾經請示過師父:「我何德何能,能接受檀越的供養與護持?」師父告訴我:「因為你是出家人。」但我還是很慚愧,我覺得自己不夠資格。師父說,一個出家人的正式養成,至少要五年(比丘)或六年(比丘尼)的學戒,然後學禪、深入經藏,聖嚴法師也說一個僧才的養成至少需要十年。就像學生從幼稚園到大學畢業,也需要十幾年的時間,才能到社會上工作,何況你選擇的是要一輩子為眾生服務的工作!

   師父的開示,讓我深入思維了許久,更認清自己的責任,也了解了一些佛陀的用心。佛陀要我們心無雜念的專心用功,早日學成畢業,才能心無旁騖的全心全意為眾生服務。我想我能做到的,就是降低所有的欲望,做到最簡約的生活,並以正確的發心(無名利心、為求眾生離苦得樂的心)來深入經藏與修持,早日學成,方能帶給眾生幸福安樂。

   弘一大師寫:『清高勤苦』,這是我們出家人應遵守的原則,心要清、志要高、修要勤、行要苦,我會繼續努力,祈能早日學成,能為眾生帶來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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